宋科場處分過輕/陳寶明

  • 2002-11-23
 自古以科舉舉士,闈場深嚴皆然。唐時有通榜例,陸贄 知貢舉,以崔元翰、梁肅,文藝冠時,凡肅元翰所荐皆取 之(唐書贄傳)。如崔群以梁肅荐為公輔器,贄遂取中是也 (群傳)。韓愈負文名,遇舉子之有才者,輒為延譽,并言 於知貢舉之人,往往得售,故士爭趨之(文獻通考),然通 榜必視其才,時尚無糊名之例,見名甄拔,果當其才,人 亦服其公而無異議,其以徇私得中者,唐錢徽知貢舉,段 文昌屬以楊渾之,李伸亦託以周漢賓,及榜皆不中選,而 取中有李宗閔之婿蘇巢,楊汝士之弟殷士,文昌遂奏徽取 士不公,穆宗命王起、白居易,重試,內出題目孤竹管賦 ,鳥散餘花落詩,舉子多不知出處,被黜者,孔溫業、趙 存約等十人,遂貶徽江州刺史、李宗閔劍州刺史、楊汝士 開江令(舊唐書錢徽傳),是唐時科舉之處分本輕。  五代時,鄭玨舉進士,數不中,張全義為之屬有司,乃 及第(見歐史玨傳);桑維翰應舉,亦張全義言於有司得第 (洛陽縉紳舊聞記);崔梲將知貢舉,有舉子孔應者,素有 醜行,宰相桑為翰謂梲曰,恐英來矣,梲不喻其意,反疑 維翰屬之,乃考英及第(見薛史梲傳),以此勢利舞弊者, 後唐清泰中,盧導知貢舉,將鎖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