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的啟示/花木蘭(馬中)

  • 2001-12-08
 寧靜的午后,湛藍的天空,悠閒的臥於躺椅上,一杯
茶、一本書,很隨性的消磨時間,啊!欣賞著輕鬆小品
,這就是美好的生活呀!也是最享受的片刻!

 駒lash;讀一篇小故事不禁令人動容,希望與大家分享一下


 內容陳述著一對殘障夫妻,領養一位八歲大的小男孩
叫查克,這對夫妻非常疼愛他,視如己出不輸給一般父
母,小男孩非常活潑調皮,時常在玩遊戲中弄傷自己,
因而引發收養中心負責人不滿,認為他們沒有能力照顧
他,且認為殘障人士就應該照顧殘障兒童,堅持將查克
領回,讓這對夫妻很傷心很難過,便要求訴諸法庭,能
繼續照顧查克。

 在庭上,法官靜靜的聆聽了雙方陳述,沈默了一會兒
,要求與小男孩查克單獨會面聊聊天,思考了連lash;久,最
後判決小男孩屬於這對夫妻的。

 法官判決的理由是,這對夫婦雖是殘障,卻是用愛去
關心查克,甚至給他人間最美的親情,至愛能克服一切
困難,因為有愛才能發揮最大力量,所以身體的殘障,
無損於完整的愛,殘障祇是外表,但健全是在心靈的!

 相反的,收養中心負責人所擔心的是殘障人士不能給
小孩健全的照顧,另外用「殘障人士祇能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