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對社會應盡的責任 /曹重偉

  • 2001-12-01
 媒體,是廣泛存在於各類型社會的一種組織,它們將
原始的現象、訊息予以編整,再利用各種大眾傳播的途
徑,傳送給不既定的駒lash;聽人大眾,而駒lash;聽人在接收這些
訊息之後,能加以消化理解,滿足他們對於知的需求。

 隨著現代文明的進展,社會裡的各種媒體,它們的面
貌與行事方法,也都有了亟大的轉變。以美國為例,因
為傳訊科技的進步,以及人類生活所接觸層面日漸廣泛
的情形下,傳統的媒體及其所能供應的資訊,已無法滿
足現代化駒lash;聽人的要求,他們要求資訊的快速、準確及
詳細,隨之需來的,就是不斷翻新的傳播管道,以及人
們對媒體的依賴有增無減。連lash;多人的觀念以他們所接觸
的媒體為首是膽,所以媒體在現代社會的影響力可謂無
遠弗屆。美國政治學界亦將媒體封為行政立法司法之外
的「第四權」,因為媒體太重要了。

 就是因為媒體在社會上,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這
個獨立的第四權,也開始有「該負責的媒體」的反思。
的確,伴隨權力而來的就是責任,而媒體應該盡都些責
任呢?以下綜合傳統與較新的理論,來說明媒體應盡的
責任在那幾個層面上。值得一提的是,媒體在下述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