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思醒悟,回頭是岸!/丘吉幹

  • 2003-02-08
  在眼前叫lash;利社會裡,多少原為樸直有為的青壯年, 亦即現代人所稱的「菁英份子」,為了追逐「名利」或 一時貪心,而誤觸「法網」,其下場淒慘不堪或「身陷 囹圄」。依據監察院工作年報或行政院法務部「肅貪」 統計的數據,其案件不在少數,文職者:有簡任官、薦 任官或基層委任職及約聘僱人員;武職者:含將軍、校 官、尉官及軍中聘人員::::等等,有的已罪證確鑿 ,判刑定案,有的正在偵搜審理中。同處外島的金門自 八十九年爆發陳水在縣長等人結黨營私涉嫌「貪瀆」「 金酒」者,檢調單位經過年餘漫長偵搜、蒐集相關事證 ,於九十年間,這件轟動金門及全國的重大官商勾結貪 瀆案件,檢察官起訴具體求刑,經法院審理判決:除陳 水在二十年外,其他如金門酒廠辛總經理、董副總經理 ,陳水在兒子及廠商等一干涉案人,分處十五年至七年 不等刑期,另外,不法所得利益一億多元得依法追繳國 庫::::等等。雖然本案當事人,尚在上訴當中,當 依個人對「貪瀆」相關刑責的淺見,此案,當事人兇多 吉少,獲減刑的機率,微乎其微,縱然獲得減刑亦有限 也!這則「貪瀆」新聞,在電視傳播媒體或報章雜誌平 面媒體,都有詳細報導與刊載,相信很多人都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