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思醒悟,回頭是岸!/丘吉幹

  • 2003-02-08
  在眼前叫lash;利社會裡,多少原為樸直有為的青壯年,
亦即現代人所稱的「菁英份子」,為了追逐「名利」或
一時貪心,而誤觸「法網」,其下場淒慘不堪或「身陷
囹圄」。依據監察院工作年報或行政院法務部「肅貪」
統計的數據,其案件不在少數,文職者:有簡任官、薦
任官或基層委任職及約聘僱人員;武職者:含將軍、校
官、尉官及軍中聘人員::::等等,有的已罪證確鑿
,判刑定案,有的正在偵搜審理中。同處外島的金門自
八十九年爆發陳水在縣長等人結黨營私涉嫌「貪瀆」「
金酒」者,檢調單位經過年餘漫長偵搜、蒐集相關事證
,於九十年間,這件轟動金門及全國的重大官商勾結貪
瀆案件,檢察官起訴具體求刑,經法院審理判決:除陳
水在二十年外,其他如金門酒廠辛總經理、董副總經理
,陳水在兒子及廠商等一干涉案人,分處十五年至七年
不等刑期,另外,不法所得利益一億多元得依法追繳國
庫::::等等。雖然本案當事人,尚在上訴當中,當
依個人對「貪瀆」相關刑責的淺見,此案,當事人兇多
吉少,獲減刑的機率,微乎其微,縱然獲得減刑亦有限
也!這則「貪瀆」新聞,在電視傳播媒體或報章雜誌平
面媒體,都有詳細報導與刊載,相信很多人都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