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財富?讓心靈腐蝕!/吉淦

  • 2004-12-01
人生在世,本應以追求快樂滿足為目標,可是在社會發展中,財富卻取代快樂,成了眾人追求的目標。「財富」本身既不能吃,也不能喝,當人們賦予它一定量的交換作用,它便有了價值。用它可以交換到或買到你所需要的各種商品,甚至快樂。比如:你可以用錢買一個微笑服務,買一句熱情友好的問候,買一個無微不至的照顧::::等等。也因此,所以曾有人說過:「儘管金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錢,絕對很難在這個社會生存下去。」的確,從一般意義來說,金錢是能夠帶給人們快樂的。
 在一個需要錢財來維繫日常生活的社會中,它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視的,儘管它只是生活的工具,並不是生活的目的。但是由於我們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於是對於金錢產生了需要,有了所謂的「替代性滿足」,亦即工作的目的,只是為了獲得金錢的實質報償。
 使用錢財是令人愉快的,而獲取錢財的工作,卻可能是不愉快的,至少可以說是不自由的。金錢與工作的差異,在許多人看來,金錢才是目的,工作只是手段。因此,為了生活,人們必須為五斗米而折腰,為了錢財,人們有時可能屈就那些令人厭惡的工作,以取得對金錢的支配權與使用權。在此之前,人們必須容忍由金錢供給關係,來支配他們的行為。例如:受雇於企業並為公司服務的人,不能自由地表現自己行為意志,而必須按照公司制定的規章來約束自己。但也有人,為追逐錢財不擇手段,這種捨棄勤奮正途,專走旁門左道行徑,顯然是心靈被金錢所腐蝕了。
 當然也有許多人不為金錢所動,金錢未能支配他們的行為。他們對工作本身極感興趣,如熱中於社會公益事業,潛心造福人群的科研工作::::等等。他們要求的報償,是來自工作本身的成就感,貢獻己力造福社會,這才是他們心靈所追逐的目標。當然,這些人的生活態度,與一般受金錢支配的人日常作為,是截然不同的。
 那種單純為金錢工作的人,只有當金錢到手之後,才會有更多的自由,當然,剩下的就是如何計畫消費、享受物資的快樂了,金錢不僅可以滿足人們外在的一切需要,而且還可以滿足人們的一些社會需求。有財富的人可能也是能幹的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財富與社會地位、聲望有著關連性,儘管有些人並不認同這種觀點。
 擁有財富的多寡,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顯示出一個人社會地位的高低。所謂的「高薪階層」,也是指那些擁有較高社會地位的群體,如公司經營者、知名學者、社會名流、影視紅星等等。在財富上處於優勢地位的人,可以具有對他人某種程度的支配權力,他可以決定是否借貸別人急需,可以決定是否聘(僱)用某人,也能決定是否幫助社會弱勢者、待援者。
 在現實的社會中,一個人獲取金錢、財富多寡,某方面具有一種社會暗示作用。賺得錢越多,越容易被人認為有能力、有本事,因而受到尊敬,享有聲望。我們有理由這樣認為,很會賺錢的人,在智力、體力、素質、毅力等方面,有許多是高人一等的。正因為如此,人們往往喜歡以現實的成敗來論英雄,而忽略了客觀的條件、機遇等因素,也忽視了人與人之間的志向差別。其實,也有人對金錢的獲取不感興趣,但他們並非沒有能力,而是把精力、心靈專注在別的方面。
 朋友:如果我們一味地只用金錢,作為衡量一個人成功與否的標準,必然會產生許多不公平的現象。實際上,有些十分富有的人,在精神和心靈上是很貧乏的。因此,我們要理解到,追求財富之際,別讓自己的心靈市儈腐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