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一生,都很難離開方圓之內。我們就被教導「要用功讀書」、「要考第一名」、「頭髮不可以作怪」:::乃至父母要求「非唸醫科不可,不可以學文科」,這些限制都是一種「方」,像個小框框,把人拘限在裡面。
然後不管你是來自何「方」,很快地在團體中又會投入另一個「圓」。幾個「死黨」組成小圓圈,做什麼事都集體行動;可能的話,這個小圓圈再和另一個合併起來,成為大圓圈。圓圈愈大,人多好辦事。證諸史實,所謂的朋黨之爭,或可說是「圓圈」結合的產物。
其實,限於框框之中,並非全無是處。在少不更事的年華裡,家庭社會所建架的「方」,或許過於死板、嚴苛,但仍不啻是種規範,指引我們奮發向上。所以,我們也不必急於從中跳出,思索它的價值,就不會喊出「傳統是包袱」的口號。就像每個人都要面對的聯考一樣,你愈要抗拒,就會愈走不出來,徒然使自己陷入死胡同裡。
我們要學習的是,如何把被框限的心靈解開,把有稜有角的個性磨平。為什麼外國人說我們太過個人主義?就是由於中國人被「框」慣了,屬於我這「框」的人即我族類;否則,便不相往來。長時間的形成之下,個人的稜角愈來愈分明,和別人也就愈容易有衝突。如果衝突擴散到個人所屬的「圓圈」,將是集團對集團的火拚,非常可怕!
要打破人我的界線,首先必須接受他人,尊重別人有「和我不同意見」的權利。儘管我們之間存有歧見,但是可以互相溝通讓步,把紛爭減至最低程度。如此一來,我的心中有你,你的心中有我,能夠多為他人設想,稜角才會逐漸磨平;否則,有誰願意去碰一個有稜有角的人,惹得滿身是傷呢?
但是,在協調中也不能放棄原則。所謂「方正」,方的前提一定要正,正當又合理。許多人很會做公共關係,在人前答應什麼都好,和氣生財,練就了一副「圓滑」的功夫;但在背後,卻又是另一回事,難怪這種人稱之為「老奸巨滑」。處世圓融即可,若是圓得過火,變成「滑頭」,那離小人也不遠了。
方,應該是一個合理的正道,不是固執與束縛。圓,是一種通達,一種人生境界的完滿。在「方」中不失通融,在「圓」中緊握原則,就能行止得宜,不畏不懼。不論是內方外圓,或是外方內圓,這方圓之間,實在是變化萬千,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方與圓/乃欣
- 200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