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幾年前喪偶,一時之間,頓失依靠,每天愁眉苦臉、獨居過活,白天睡不好、晚上不敢睡;每天面對空蕩蕩的樓房,現實工商社會,實不比農稼時期。讚嘆子孫滿堂,徒留內耗與愁緒,放不下自創的基業,也不願接受遨遊四海、寄情他鄉的孝養,只冀望有人陪伴終老,過個「像樣」的家居生活,孤寂的老人家,第二個春天在那兒?
平時當慣老太爺,恣意老婆「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貼身服侍;半世紀的夫唱婦隨,到最後仍無法真正體驗「憐香惜玉」的愛情。篤定凡事「唯我獨尊」為出發點,慣用「翅膀長硬的兒女,個個出外謀職,立業成家在他鄉;不能如願承歡膝下,享受天倫之樂」的理由,夜裡硬是把老伴從睡夢中搖醒。嘴裡滿腹牢騷,數落不肖子孫,這是老王無法順應時勢,打不開的一個心結!
老王從小在母親呵護下成長,家庭窮迫、困頓,仰賴父執輩的接濟,自幼當苦力、打零工,賺取微薄的銅錢、填飽餓肚,母子倆相依為命。父親經年在外逍遙自在,過王子般優渥、玩樂生活;因當時台灣社會盛行「童養媳」婚姻,完全沒有家庭觀念,又在外拈花惹草,留養私生女,升高家族衝突、夫妻反目之情境。上一代親子關係齟齬,加上本身自閉與欠缺溫情,延續代溝折磨父子間隙;如今,廝守一輩子的老伴,撒手人寰,晚年餘生如何是好?
為人子女返鄉省親,看到老父孑然一身、孤苦伶仃,縱使,內心百感交集,不可言喻;但,當老王提出「贊成尋覓第二春」想法,需要晚輩的背書與認同,這種「背棄亡母、友好後娘」的唐突舉措,天人交戰、陷入長考。除非道德淪喪?抑或先慈地下有知?雖不盡滿意,但能接受的作法,就是「二不一沒有」,不反對、不以為然、沒意見;只有希望父親頤養天年,快樂一些,也算善盡孝道,終究「血濃於水」的親情,不能去切割,子女對先慈的追思與感念。
歐洲處理「黃昏之戀」這種問題,流行LAT別地同居:老人家流行的親密關係型態,兩個人共組生活單位,但仍分居於自己的房子裡,有自己的私有時間及空間,卻又相互關心與承諾。我們台灣根深蒂固的道德觀念,面對未來單身長壽的老人現象,是必須去省思的一個議題,不鼓勵老人家結婚,只同居或談戀愛,是老人家最好的安排。
情人會改,玩具會換;三年,能改變多少事,可是唯一不變的,竟是那顆配對的心。老人情侶LAT,多半有自己的一串家人,有自己習以為常的生活經驗,及交遊的網絡,還經常有為數可觀的財產,黃昏市場的戀情,雙方結合為了什麼?難道只有單純的「作伴」而已嗎?除非「青梅竹馬、各自婚嫁;晚年喪偶、重修舊好!」如果,老人家一定要結婚,才覺得有安全感,婚前契約「分別財產制」或「財產信託」,能降低親族揣測動機,也可以得到較合理的結局。
老人家的春天,前世緣、今生情,穿越愛情時空;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老王的房事,不再是家族問題,也不是社會問題,應該提昇為國家問題。老王不禁要問:『難道我有錯嗎!』
老人家的春天/唐啟裕
- 200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