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校園人權小故事徵文優勝作品 發揚人權 國中優等/作者:中正國中 王格

  • 2006-12-14
 人權,是現代社會中人人都在追求的權利。雖然人權是每一個人都與生俱來的權力,但是卻有許多獨裁國家卻用許多不合理的理由來壓制人民的權利,給予不公平的對待,使得一些下層階級的人們像狗一樣生活著,甚至比狗更不如,卻又享受不到生存權的保障,讓這些人應有的人權像替人工作的踏腳墊一樣被身處金字塔上層的人踐踏。
 在南北戰爭前的美國,黑人就是毫無人權的人群。美國南方土地廣大氣候適宜,十分適合耕作,所以在十八世紀時,便有人從非洲運黑人,並且把黑人當做奴隸,在市場上像商品一樣的販賣。黑人也是人,但是當時卻在以自由平等精神立國的美國土地上被當成奴隸一般販售,那是一件多麼諷刺的事。講求自由平等的美國,黑人卻享受不到自由平等的權利,任憑買主使喚做事,沒日沒夜的辛苦工作卻不是為了自己美好的未來,而是成為貪圖金錢的美國財主的生財工具,這種分階級、分種族的生活方式對黑人來說公平嗎?他們應該擁有的人權卻被財大氣粗的金主不斷剝削,使得後來的美國總統—林肯感到十分不公,他從小就看到黑人生活在水深火熱的奴役生活之中,所以主張「美國的每一個人都應擁有自由生活的權利,即使黑人也不例外」,便發起了南北戰爭,並獲得勝利。此戰役的成功也代表黑人的自由像空氣一樣毫無束縛。從此以後美國就成了一個真正自由平等的國家,不再有人的權利被剝削。
 將是點拉回國內,在我們的社會當中其實也有許多像林肯一樣為了人權而站出來的人。像是一些女權團體,為了替女性爭取更公平的待遇來向社會發聲,為了剷除「男尊女卑」的中國傳統刻板印象而挺身而出,讓社會上的男女差別改成男女平等,最後終於在第二次修憲的時候使維護婦女權益的重要政策入憲,在憲法的規範下讓台灣社會成為名副其實的對男女一視同仁的平等社會;此外還有外籍配偶基本人權的維護和福利政策,使得所有中華民國人民不會因為種族上差異,有著不同的對待,保障每一個國民應有的人權。在我國的憲法裡也有保障人民身體自由、人民居住遷徙自由、言論自由、學生受教權…等等權益的條文,使得人權在台灣社會中備受重視。
 當今的國際社會上,幾乎各國都把保障人權編入法律來保障眾人生而自由平等,尤其在民主國家中,人權更是至高無上的,政府都應該重視人權並給予人民自由的生活與平等公平的對待。不論任何差異,每一個人都有應得的人權,在所有的場合裡人人皆自由平等,沒有任何的差別待遇。人權就像是陽光一樣,不會因為任何差異而有所不同,也不會只被上流社會的人獨自駕馭,他暖和的光束會射向任何陰暗處,即使有人撐起大傘,他的熱力還是穿透那層阻隔,讓世界上所有的人自由的享用那份光明與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