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二、依民法規定房屋之出賣人於移轉時,應擔保買賣之房屋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疪,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疪。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疪。買賣因物有瑕疪,而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三、本案呂姓女子承認,她明知公寓的陽台是違建,已經被查報和接獲拆除通知,她為了順利出售公寓沒有告知買方此事,因僅陽台部分為違建,拆除該違建部分,亦不影響該房屋之通常效用,故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民事部分因而減價數十萬元和解了事,但刑事部分仍然構成詐欺而遭檢察官提起公訴。
3、預防搶車新招
法律問題:這是網路傳遞的搶車新招,如果您的車子停在停車場,歹徒在您的後擋風玻璃貼上一張信函,當您坐進車子從後視鏡發現後,假使您下車去撕掉那張信函時,歹徒就衝進您的車子,將車開走,而搶了您的車子和車內的財物,遇到這類情形,您該怎麼辦?歹徒犯了什麼罪?刑責如何?
法律解析:
一、停車場往往是歹徒駐足之所在,過去歹徒大多運用開鎖技巧,打開他人的汽車而偷走該車及車內的財物,但如果歹徒在您的後擋風玻璃貼上一張信函,當您坐進車子從後視鏡發現後,通常的第一個反應便是「去看是什麼東西」,這是歹徒運用人好奇的心理,因此,從預防被害的觀點,您最好在上車之前,先巡視一番,先取下貼在車上的停車費通知單,或如本件的信函,再去開車車,或是進入車子之後,發現有異狀時,趕緊開離,如此一來,歹徒就無法得逞。
二、歹徒雖然只是利用您下車去撕信函的時候鑽進車內,將車子開走,並沒有使用暴力,但是趁您不及防備時將您的車子開走,就構成了搶奪罪,可判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歹徒倒車將您壓倒使您不能阻止時,則是犯搶奪罪,為防護贓物,而有強暴的行為,就是犯了準強盜罪,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 呸人口水有罪嗎?
法律問題:某黃姓男子與張姓男子於士林區忠義街,因停車問題引發爭執,黃一時氣憤,向張吐口水,吐到張姓男子的褲子上右膝蓋處,被告公然侮辱罪,還被判拘役十五天,呸人口水怎麼會是公然侮辱呢?公然侮辱罪,本來不只是判罰金,為什麼他會被判拘役呢?
法律解析:
一、罵人髒話或「三字經」之所以構成公然侮辱罪,是因為罵人髒話或「三字經」,使人感受侮辱,貶損他人名譽及人格尊嚴。
二、對人吐口水或潑水,便是以粗鄙之舉動輕蔑他人人格,而有侮辱他人之意思,若是在公開場所,同樣都構成公然侮辱罪。
三、普通公然侮辱罪只判處罰金,但強暴公然侮辱罪最高可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脾氣較爆躁的民眾應引以為戒。(待續)
法律常識專欄/連江地檢署提供
- 200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