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19.工程帽是安全帽嗎?
法律問題:某鄒姓果農頭戴工程帽,從苗栗縣頭份騎著機車到新竹縣峨眉山區務農,行經台三線88公里處南下峨眉大轉彎路段,不慎衝撞路旁電線桿,當場頭骨骨折,血流滿地奄奄一息,送醫不治,工程帽不是安全帽嗎?
法律解析:
一、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因此,如果騎機車或坐機車不戴安全帽時,警察可逕行舉發,並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二、雖然警察對機車騎士或坐機車的人,有戴工程帽的話,就把他當做有戴安全帽,而不予舉發,但問題是工程帽是安全帽嗎?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戴安全帽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安全帽應為乘坐機器腳踏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檢驗合格標識或梅花型S產品安全標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應依正確方式配戴、扣帶應繫緊,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立法的主要目的是要保障騎士與乘客的安全,因此,不僅工程帽不是安全帽,且要依照規定的方式配戴才符合安全的規定。
20.已婚婦女再婚收禮有罪嗎?
法律問題:某徐姓女子前年結識詹姓軍人,論及婚嫁,詹母交給徐女二十萬元去採購結婚用品,詹並刷卡為她購買卡地亞金飾和LV皮包共二十餘萬元,但事後得知徐女已婚,憤而控告詐欺,台中地院判昨徐女六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六萬二千元,為什麼會構成詐欺?
法律解析:
一、民法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這是強制規定,所以,徐姓女子在與配偶未辦妥離婚手續之前,仍是有配偶之人,依法不得重婚。
二、問題是徐姓女子沒有告訴詹姓軍人說她仍是已婚之人,使詹姓軍人被矇帶鼓裡,主觀上認為徐姓女子從未結過婚,而為其新婚的新娘,致詹母及其本人均給錢買結婚用品,徐女又未拒絕,也就是用隱瞞自己身分的詐術,使對方交付財物,而符合刑法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三、又刑法規定以詐術締結無效或得撤銷之婚姻,因而致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婚姻之裁判確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已婚的人再與他人結婚,不僅要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還要負刑責。(待續)
法律常識專欄/連江地檢署提供
- 200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