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vs.創憶」一書的作者是伊莉莎白˙羅芙特斯和凱薩琳˙凱遜,譯者是國內知名的洪蘭教授。書裡討論某些心理治療師,認為大多數的人尤其是女性,小時候都曾經有過被性侵害或性騷擾的經歷,但因為是創傷記憶而被壓抑,這些壓抑記憶會在某個情境下,突然釋放出來,這些受害者與治療師的共同信念就是:為了讓我現在的生活更好,我要尋找並解決兒時的創傷記憶,而且我確定這些記憶一定存在,只是被我自己壓抑了,一旦我找到了創傷記憶並打擊他們,我就可以獲得重生。基於這樣的信念,作者披露了許多受害者,為了融入團體治療的情境,被大家認同,而自己說服自己,產生了性侵害的記憶,加害者通常都是自己的父母或親人朋友,而且越駭人聽聞的故事,越容易被認同、被鼓勵。
以往認知心理學界對於記憶與回憶的想法有點像是錄影與重播:記憶登錄時,腦將真實的影像錄製下來,而在日後回憶時將這些影帶重播。片子可能會因為影帶老舊而使聲光效果不佳,但情節基本上是正確的。這樣的類比與記憶的真正本質其實有很大的差異。記憶其實並非一個在中央系統某處提取或儲存資訊的能力,而是許多專門負責某一種功能的各個部份所及合成的系統。科學家認為,記憶的形成開始於視覺系統對一個物體的辨認與空間位置的認定,在視知覺的每一個原始點,大腦細胞都儲存了一個印記以備日後提取,在接到大腦的指令後,這些細胞會進行改變。海馬體聯結了各個不同地點的細胞,將不同的感覺組合成一個經驗,這個經驗就是我們的記憶。我們每次在提取記憶時,總會對記憶的內容進行某種程度的重新編輯組織,它根據一些片段的事實將過去發生的事情重新組合起來,所以假的回憶就經由期待而產生了。
經由作者的實驗結果,證明創意是有可能發生的,但對於壓抑記憶,沒有什麼方式可以證明這是錯誤的理論,但我們可以做的,是要提出證據,證明這些記憶是對的,光憑記憶定罪,不能證明任何事情。事情的發生,都有他的原因,會有這些創意思考的想法,常都是因為患者的生活發生了問題,在心理治療師的關心協助下,他們相信了治療師,相信這個團體,相信他們的幫助,也在這些幫助下產生了類似的性侵害創憶。作者希望站在純粹科學講求證據的立場上,一方面重視這些創傷記憶、一方面要打擊不合宜的創憶。但一味的探究原因與過去,不斷的挖掘記憶,並不會讓你活得更愉快,作者希望大家都能把握現在,繼續往前,一步一步的走。
我讀「記憶vs.創憶」心得/王春華
- 2007-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