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蘋果日報報導台中縣少年隊接獲檢舉,網路賣家loveange11026,在Yahoo!奇摩拍賣網貼出「流當車BMW E66新大七735頂級配備」八十八萬元起標,警方訪查,該款新車值約四百萬元、六年車價也有一百五十萬元,起標價格低得離譜,十分可疑,佯裝買家前晚約出賣家某蔣姓男子,比對引擎、車身號碼發現,是桃園一名楊姓台商失竊的贓車。原來楊姓台商二月十三日將愛車送往汎德汽車桃園經銷商大桐汽車保養時,偷車集團在外等候記下車牌、待楊姓台商離開後,假冒車主向技工佯稱「我這台車底盤聲音很大」,要求技工檢查;技工檢修後,又要求一起試車,隨後手機電話響起,喃喃自語:「老婆妳要用車,我馬上過去」,騙技工下車後開走車。偷車集團隨即變造當舖的流當BMW 735車號、引擎號碼,變賣給中古車商「順仔」,順仔再以五十五萬元低價賣給「小蔣」。「小蔣」供稱,因有客戶要買BMW 735中古車,才向同行「順仔」調車,不知貨源為何,後來顧客不喜歡該車,他才上網轉賣。保養廠、偷車集團、中古車商「順仔」、「小蔣」是否都要負刑責?
法律解析:
一、保養廠的技工對於楊姓台商交修的汽車,本應善盡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保管,卻未注意偷車集團冒充,車主將車騙走,對於該車因管控不佳,被詐騙取走,有過失,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要賠償該車的價款。但技工是保養廠的受雇人,依民法規定應與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廠長表示,原打算和另二名技師各認賠四十萬元、公司出三十萬元,共一百五十萬元向楊姓車主和解)。因保養場的技工是偷車集團犯罪的被害人,所以,不必負刑責。
二、偷車集團假冒車主向技工佯稱「我這台車底盤聲音很大」,要求技工檢查;技工檢修後,又要求一起試車,隨後手機電話響起,喃喃自語:「老婆妳要用車,我馬上過去」,騙技工下車後開走車,是以詐術,使保養廠技工交付該車,犯詐欺罪,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中古車商「順仔」、「小蔣」對於六年BMW的中古車價值一百五十萬左右應該非常瞭解,竟以遠低於市價的賤價買受該車,都犯了故買贓物罪,都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車主跳樓大拍賣,BMW轎車只要八十八萬起」,這些報紙、雜誌、網拍常見的廣告詞,消費者要注意,若價格低於市價二分之一,很有可能買到權利車、事故車、贓車,消費者應貨比三家、仔細核對,以免吃虧。車主欠銀行貸款無法清償,或拿愛車給當舖典當,這類車的車籍資料已歸銀行所有,即是所謂的「權利車」,買「權利車」的多數是道上兄弟再轉售;若貪便宜不慎買到「權利車」,一旦被銀行僱工找到車子,即會將車子沒收,而得不償失。
五、避免買到贓車最簡單的方式即親自、或找人至監理所辦理過戶,監理所一定會比對引擎、車身號碼是否相符,才不會購到問題車
六、購買中古車注意事項:
.交車時雨刷、車燈、方向盤等配備,要一項一項仔細核對
.找認識的技工或懂車者,試試車子性能,是否跟業務講的一樣好
.比對車子出廠證明、完稅證明、牌照申請書及行車執照是否相符
.比對引擎及車身號碼是否與車籍資料相符
資料來源:台中縣消保官翟威甯
假車主向保養場說「老婆要用車」騙走價值150萬BMW轎車,網路賤賣/法律常識專欄 連江地檢署提供
- 2008-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