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犯/天 行

  • 2008-11-05
 薛曼被升成主管級人物以來,張羅的事越來越多。最近又「擴張」勢力範圍,順便管起囚犯來。管囚犯這碼子事乍聽令人心驚膽戰,不過細聽其中原委,大約還會覺察其中樂趣呢!
 且說薛曼任職的這個公共圖書館系統,坐落在東岸繁華地段,人文薈集。自從斥資千萬的新館落成開放以來,佔地十萬平方公尺的總館,除了書籍充沛,加上錄影帶、錄音帶、袖珍唱片、影片,不知多招攬來多少用戶。而演唱會,音樂會,藝術展覽……沒完沒了。對於附近社區的居民而言,真是天大的福份。對於工作人員,卻是勞心費神,整天被整得七葷八素,疲累不堪。
 當地政府預算雖然寬裕,由於地廣人密,轄管五十二個市區,又靠黃金海岸,夏季遊客眾多。然而對於人事預算,卻總是非常吝嗇。每年到預算審核期,逢到增加人事一項,都要爭得聲嘶力竭。
 「不是說一切電腦化了嗎?還要那麼多人手幹嘛?」
 「電腦也要人來操作呀!」
 「操作的人用不了太多……」
 「……」
 這樣的爭論永遠無休無止,然而圖書館的忙碌情況無有巳時,圖書館的功能日益增進。幹這行的人總不捨得減少時數,釜底抽薪,與自己過不去。
 「想起一個辦法!」
 那一陣子當地報紙幾乎天天登載,監牢是怎樣地人滿為患,司法界是如何地苦惱,無處處置一些輕刑犯,尤其是白領犯罪人。
 「判他們做社區服務,除醫院、教堂以外,敢收容這些人犯的機關不多。」
 「我們圖書館除國定假日外,一週開放七天,每天開十二小時,這批人該是做閒雜事的最佳資源!」
 「你敢負責管理這批人嗎?」
 「讓我試試看吧!」
 事情就這樣決定。
 第一個被送來做試驗的犯人是由聯邦政府派來。事前薛曼有機會先看他的檔案,除姓名年齡籍貫性別以外,最令人關心的是所犯何罪,以便做個正確判斷。
 這人名叫富蘭克,當地人,七十四歲,妻健在,有子女二人,孫兒三個。所犯之罪為:以電話犯賣毒品,錄音帶為憑。大約法官念其老邁,而犯毒之事未成大害,亦即未找到購買毒品人證,姑且輕判他做三百八十小時社區服務。
 富蘭克來報到那天,西裝革履,態度謙恭,乍看真是相貌堂堂,儼然富商巨賈,風度翩翩。若不是事前讀過檔案,那敢相信這便是派來服刑的囚犯。
 圖書館裏原就多的是瑣碎事務待理。這樣吧,老富既已屆七十四歲高齡,先排幾樣輕鬆費時的事做做看。書架上堆積如山的還書,先按小說類與非小說類分開,再按著者姓氏分別裝架。
 「這容易,這容易!」老富滿口應承。
 兩個小時下來,老富忙得滿頭大汗,書籍越堆越多。也許是老眼昏花,小說類與非小說類全部混合排列,根本無章法系統可言。
 「這樣吧,盒子裏有成千張卡片需要蓋章,你會蓋章吧?」
 「當然,當然!」
 一個小時下來,卡片上印章蓋得忽左忽右,忽上忽下。而漂亮摩登的原木寫字檯上,更是紫一片藍一片的油墨痕跡……顯然是手掌不聽指揮,以至於印章蓋得亂七八槽,邋里邋遢。
 「聽著,富蘭克,假如這樣簡單的事都做不好,我只有把你的案子送回法院,這兒不敢勞你的駕!」
 老富一聽急得指手劃腳,忙找紙巾揩抹桌面,又用清潔劑,又用噴蠟,轉眼間桌面光亮潔淨。小心翼翼,用白紙鋪妥桌面,兢兢業業,將一疊疊卡片重新蓋章,兩小時下來,數千卡片總算蓋妥均勻。第一天富蘭克的工作便那樣交差。
 此後老富每天來圖書館上工四小時,漸漸對雜事也發展出一套公式。首先去戶外還書箱裏,把書運進圖書館,排列整齊,然後以自備棉製抹布,揩拭二、三十部電腦終端機、盤鍵、電話、複印機、傳真機、微膠卷閱讀機……休息十五分鐘,端坐桌前替卡片蓋印,如此四小時很快便混過去。
 老富必然自知在此服刑,對人十分恭謹謙卑,對薛曼更是唯唯諾諾。其中偶爾也有人來報,老富趁休息時間專門閱讀關於犯罪書籍,偶爾又將桌面蓋得藍一片紫一片……然而,這畢竟是免費勞力,沒法過份挑剔。
 老富在此服刑五個多月,表現得循規蹈矩,每月薛曼寫報告時都提幾句老富的操行良好。臨走時辦公室幾位同事發起替他送行。薛曼覺得老富畢竟是犯案而來,未曾向其他人公佈他的身份,也不願和他拉扯得太近,只模稜兩可地告訴大家:
 「老富家住得很近,不必送行……」
 眾人才勉強以糕點咖啡招待老富,道聲珍重再見。由於這次試驗甚是成功,便乾脆主動通知各層法院,願意試用此等人犯。
 第二個送來的犯人是彪形大漢,手臂刺青醒目。檔案上寫著三十三歲,本地人,所犯罪是偷竊。仔細詢問執行官,告以是黑社會份子,以偷竊倉庫存貨被捉。因無前科,又有妻室幼兒待養,姑且從輕發落,除罰款外,以三百小時社區服務了事。
 既是如此背景,原想推託不用,但是此人惟恐被拒絕,再三保證願做任何雜役,但求儘快服刑完畢。既如此,便決定由他負責將書庫中存書二十餘萬冊,按架重新調整安排,此其一。而每日各分館需自總館書庫取書運送,這工作沉重費力,人們叫苦連天。如今便由此人搬運遞送,一時間甚得員工歡心,皆認為是德政之一。三個多月時間,此人規規矩矩,從不遲到早退,凡有事不能前來,必來電話事前說明。比起一些支薪員工,做事格外賣力討好。
 第三個來服刑的人是貪杯誤事。年齡只二十多歲,長得白淨瘦弱,乍看文質彬彬。卷宗上寫著因酒醉駕車,被判做一百八十小時社區服務。駕駛執照被吊銷半年。
 這人只能晚上來服刑。第一個晚上六時報到,口齒含糊不清,稍接近便覺酒氣逼人。原來此君又在家中及時行樂,借酒澆愁。看來很難託以重任,乾脆要他揩抹書架上的灰塵吧!
 此君笑咪咪地領來清潔劑,一疊全新紙棉巾,由第一號書架開始揩抹。各人便去忙自己的事,三小時以後,圖書館打烊,卻不見此君前來簽名。難不成忙得忘了時間?只有去一號書架附近尋找,根本不見人影。繼續往前尋找,一排排書架走過去,天,在三百號附近竟躺著一個人,睡得十分香甜。不正是這位服刑人?紙棉巾枕在頭下,清潔劑丟在一邊。此君顯然在此睡了三小時呢!
 這樣的人當然沒法在此做事,只有立刻將他辭謝。後來此人被送往教堂服役,至於所做何事,便無法得知。也許上帝在他身上做工,已不再飲酒誤事?
 年初圖書館舉辦書展大拍賣,平時人們各有專職,此種活動舉辦起來費時費事,然而每半年清倉一次,加上住戶贈書頻繁,半年下來積存書籍至少上萬冊,若不拍賣,則無處存放。而人手永遠不足。便又向聯邦法院要人。
 這次又是一位彪形大漢,手臂上也刺著醒目刺青。這人所犯為詐騙錢財罪。原來此人為建築工頭,見近年來購地建屋頗有賺頭,便向銀行貸款建屋出售。誰知市場忽轉疲軟,房屋乏人問津。偶有人付頭款訂屋,急需以之付銀行利息,屆時房屋無法交出……惡性循環,被人告入官裏。
 這人被判三百小時社區服務。他白天仍做建築工人,修屋頂、蓋車房之類。晚上及週末則來圖書館搬書運書排書……連續進行五天的書展大拍賣,全由此一人搬運書籍。通常是晚上將書一箱箱由樓下運至樓上,並分門別類將書籍攤排在一張張桌面上,一個晚上總要處理三千本左右。
 由於圖書館賣書售價低廉,並常有品質極佳書籍出現,偶爾還有整套百科叢書出售,因此書展拍賣那幾日,清晨七時便有人在門外排長龍,裏面不乏書店商人。
 通常精裝本訂價每本五角美金,袖珍本兩角五分,有人有時一買一兩百本,所付也不過五、六十元。何況偶爾還可買到一、兩本十八世紀或十九世紀印行的善本書。因此書展期間多半熙熙攘攘,熱鬧非凡。
 此次書展下來竟有四千餘元盈餘,此人功不可沒。各個規模較小分館也情商借用該人。一時間主管階層開始對於調遣輕型犯在圖書館服刑之舉頗為贊成。
 其後又有兩位女士來做義工;一位是附近高中老師,所犯之罪為輕視法庭。主要是因參加罷工,手執示威木牌在法院門前抗議。法官判其服務二十五小時社區義工了事。由於素質高,所犯條例也令人同情,因此便請她將電腦磁片格式化(Disk Formating)。她可以坐在電腦前,一面讀雜誌一面做事。她非常感謝這種安排,因為一整天教書下來已是筋疲力竭,再要搬書排書,實非體力所及,何況還有丈夫兒女需要照顧。
 二十五小時分六天服刑,很快過去。這位高中老師也成了薛曼的朋友。偶爾學校有特別活動,還收到她的請帖,或者她來圖書館時,也抽空到辦公室聊聊。
 另一位則是十九歲的少女,脾氣較為暴躁,因為汽車在公路上超速,不服警察管教,出言不遜,侮辱公僕,因此被判四十小時社區服務。
 她到圖書館做閒雜事時倒是謙遜有禮。據她自己說是因法官警告她,如不知改進,以後更大的麻煩還在後頭,吃虧的只有她自己,她的爸媽也再三叮嚀。
 寫至此忽然想起好萊塢鼎鼎大名老牌名星莎莎嘉寶,不也是因為不服警察給罰票,伸手摜警察耳光,以至於吃官司,付罰款,上法院,另加一百八十小時的社區義工嗎?比起這位年輕少女似乎是大巫見小巫,但其情況應相當類似。所謂為人做事「退一步則海闊天空」的道理,莎莎嘉寶雖已屆七十高齡,這道理仍未體會到呢!
 另一個擁有萬貫家財的名女人里歐娜•韓絲禮(LEONA HAMSLEY),世界上多少知名豪華旅館酒店都屬她名下,卻因逃漏百餘萬元稅收,而搞得身敗名裂。除罰款坐牢之外,另加兩百小時社區工。
 大家笑說若里歐娜來此做工,定要她每天擦洗數以千計的書架灰塵。凡不夠乾淨處,定要她卑恭屈節地改進,並高聲斥責。這不正是高高在上的她,對待她數以萬計的員工的方式嗎?
 用人犯為不謀私利的圖書館出免費勞力,應無可厚非。只要不像當年郝思嘉那樣,用帶著腳鐐的囚犯為她的木材廠出苦力,謀取私利。則納稅人的稅金應算用在正途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