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開始由歐美傳入了一種強調心理戰術的成人遊戲,並且於大陸沿海一帶蔓延開來,蔚為風尚,業者甚至開起專屬店面包廂,深受白領階級喜愛,這種遊戲就叫作「Killer Game」,中文即翻成「殺人遊戲」。
不同於線上遊戲的虛擬大串連,可容許多人親臨參加,是它的號召力。角色扮演有四種,分別以抽籤取牌決定誰是兇手、法官、警察與百姓,當中抽到兇手的人,則必須找出誰是警察,並將其殺掉;抽到警察的人,則須抓出殺人兇手;法官於其中引導兇手自動露出馬腳;百姓則一同協助辦案。
過程中大家諜對諜,混淆視聽,除了用眼神殺死對方、用肢體迷惑來者外,更重要的是口語間的往來攻防,控訴、答辯與申冤,自己成了自己的最佳守門員與推銷員,並於雙方輪流對話裡抽絲剝繭,最後表決到底誰才是兇手、到底該殺誰?然而一旦跳脫了舞台界面,誰又應當主使命令權?
演變到後來,更增加許多角色與玩法,唯一不變的是群際效應。共謀的兩方,一是新生,一是俱滅。
這遊戲一方面考驗著彼此的耐心、觀察力及團隊合作默契,同時發展出了心理學、犯罪學、邏輯學的概念延續。
當兇手被抓到,群聲鼓譟,原來你演技這麼好,到底是深藏不露的老傢伙。
當兇手被誤判,人心惶惶,原來最疑似的一方竟不是那頭真相。儼然已經從簡單版的「抽鬼牌」事件,直達成人如晦世界,爾虞我詐的翻版。
一是消磨時光的遊樂玩笑,一是深入細節的人性戰略,都由遊戲的兩面性包辦。
這遊戲之所以受到上班族乃至學生族的青睞,除了「殺」人遊戲,可供排解工時、升學壓力,與緊逼現實的情境生命,不如說是「認」人遊戲,提供另一個交友場地,於其中惺惺相惜,互為表裡,推就另一種成年儀式,以為握掌核心價值,使得群體力量可以成功革命,也可以塗炭生靈。
這次我雖當賊,下回就換我作「大人」,末世紀的時運輪繼,不成道理。就是這般親近人心,無怪乎一把火可以到處燒灼!
所謂人面舞肚皮,這頭老被上司刮、同事出賣的各行各業行動族,也許沉迷於線上或真人遊戲的當時,能一逞快意,就開始勤練起某套秘笈,準備出奇制敵。但最重要的制勝關鍵,還是得找出誤會之源與壓力之點,從沙場面面推演「殺人」本質,捨棄劊子手的血腥戾氣,反求諸己,才得以勾引真善美,與其合生共立。
從「殺人遊戲」開始反省/吳翔逸
- 200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