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芳名/石 隱

  • 2009-10-14
 (續昨)日本的文字叫做假名Kana,正楷是「片假名」Kata Kana,草書叫「平假名」Hira Gana。中國字稱漢字。漢字有兩種讀法:一是音讀(漢音),一是訓讀(日本發言),姓名多半是漢字訓讀。
 他們也有單姓單名,和中國人一樣,可是用「訓讀」叫起來就不相同了。譬如:吳勇叫做Kure Isamu、方修Kata Osamu、林博Hayashi Hiroshi、丘榮Oka Sakae、谷豐Tani Yutaka、高實Taka Minoru、南信Minami Nobu等。丈夫、武雄、竹男,這三個人名依照訓讀,都是Takeo,又清和潔叫Kiyoshi,龍和達Tatsu,宏、弘和寬都唸Hiroshi,字雖不同而發音卻是一樣的。
 日本人名,喜歡用排行,像:河野一郎、石原裕次郎、阿部三郎、宮下四郎等。又有加上左、右衙門及之助,像:田原屋右衛門、紀國屋文左衛門、加藤清正虎之助等。人名用平字也是常見的,像:一平、太平、新平、吾平,但是,絕無叫做助平,因為這二字的訓讀唸做Sukebe,是登徒子、好色者、淫蕩的意思,除非是人家賞給他這個綽號,自己卻無人願意取這個名。其實,助平的台語是「癡哥」,粵語叫「鹹濕」,顧名思義(字),有何不雅?倘使日本的花花公子俱樂部,會員們也像扶輪社友用綽號的話,同名「助平」的諒必很多。
 北海道的倭奴族才是純粹的日本原始民族,其他的日本人,不是從韓國移民去的,便是來自中國的漢民族。因此,早在二千年前,已有姓秦和姓徐的,現在,姓秦的已改姓波田了。據考古證實:姓秦的是我國秦朝的遺民,姓徐的是徐福的後裔;還有,鄭芝龍的後代姓鄭的,目前居住在九州地方。至於皇族的名字,均根據四書五經的字句,不像平民,隨便命名的。
 歐美名姓
 英文NAME也是名和姓的總稱。歐美的名姓剛好和東方的姓名顛倒,因為我們是先報姓後道名,他們卻是先講名後說姓的。譬如:喬治•華盛頓與阿伯拉罕•林肯;喬治和阿伯拉罕是名,華盛頓和林肯是姓。東方人士的姓,永久是姓,名就是名,不會以姓為名,或用名作姓的。歐美則不然,尤其是美國的黑人,他們本來是無名無姓的奴隸,解放後,便將主人的名為姓,或是將姓作名。林肯是黑人所崇拜的人物,於是,他們有姓林肯,也有名林肯的。此外,如:戴維斯、史密斯、法蘭克林等也是名姓通用的,因為姓名不過是名稱,不像中國的名字,含有意義。
 目前,英美流行兩性Bisexual 的髮型、服裝、帽、鞋等,人名亦如此。男性的名如:「艾迪」、「湯尼」等,女性們也用它為名了。日本有怪姓,英美也有,像姓:鹽、米、胡椒、芥辣、鐵匠、木匠、廚師、和尚、主教、教皇、石頭、公雞、豺狼、流氓等,甚至棺材、私生子也拿來做姓。這些姓,大概和他們祖先的職業或身份有關吧?
 英美的人名有三個名稱:(1)寫在前的是第一個名或人名First name or personal name,(2)在中間的叫做第二個名或中間名Second name or mid-dle name,(3)在最後的便是姓,叫做Last name or surname。第一個名是命名Given name,由父母給他取的名。英美人士多半是教徒,所以,嬰兒出世後,必須抱去禮拜堂受洗禮,同時命名。這種由牧師或神父命名的叫做教名Christian name,例如:保羅、彼得、約翰、約瑟等。猶太也是教名,但他因出賣耶穌基督,所以,教友中無人名猶太的,好比:日人沒有叫做助平一樣,以免被人恥笑。Surname即是姓,因為它是代表家族原有的名,故又稱Family name。
 習慣上,英美人士都有兩個名,但是,其第二個名很少用,只寫其首字母INITIAL而不把整個名字拼出來。例如:保羅P哈理斯,湯瑪斯A愛迪生、約翰D洛克斐勒、約翰F甘迺地等人。又如:威廉、沙士比亞與查爾斯•狄更斯是聞名全球的英國大文豪,只曉得其名,並無需要知道其第二個名了。至於拜倫、羅素、牛頓、瓦特、哥倫布、貝多芬、俾斯麥、馬克斯、易卜生、畢卡索、達文西、愛恩斯坦、米開蘭基羅、蘇格拉底等世界名人,只有姓就夠了,何必再問其名?
 西方人士除了真名Real name以外,也有其他的名稱:筆名Pen name化名Fictious name or assumed name原名former name假名false name渾名Nickname別號Alias等,這些名稱全無意義,不能和中國的綽號相比。事實上,所謂渾名者小名也。他們常略其名的字母,以示親暱,例如:原名Andrew略為Andy Tommy略為Tom。這種稱呼,有如我國的「伯仁」常稱為仁兄,「仲宣」常呼為宣兄或宣弟一般似的。
 西洋人以聖人或名士的名字為名,以表敬慕,如是,不但有無數彼得、保羅,也有很多華盛頓、威爾頓、米爾頓的人。因為人名相同的極多,每提到一人,都要標出他的鄉里,以免雷同。他們雖然對於聖賢和長輩,並無避諱的習慣,卻很少人叫做「耶穌」的;但也不是絕對沒有,據說操西班牙語的就有很多。
 歐美人士,以用父親的名字為習慣,一家有了兩代同名的,往往在名姓後綴以「長」Senior和「幼」Junior的字樣。中文譯下一代為「小」某某,如電影明星有小范朋克;老的大多不指出,只有在一同提起的時候,才說「老」某某。法國小說家父子都出名的仲馬,則稱大小仲馬。現在美國的亨利•福特是三代同名;RI社長羅伯特•曼徹斯特則兩代同名,只好在姓名後綴以二、三(世)或第二、第三代。很少聽見有第四代(世),這諒是美國的歷史淺短,也許是應了,所謂「富貴不過三代」的俗語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