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輻雷

  • 2009-11-19
她瀏覽別人的網路相簿,見到「班上最帥的……」、「公司最美的……」之類描述,總不信,果然,他們的照片實在太平凡,普通到不可能被注意,但卻獨攬這「最佳外表」的皇名。她知曉原因,因為熟識,斯人看到他們的真實靈魂,內外權衡之後,那平庸的臉,只能是世界最美俊。
 她自知膚淺,選男人,不論家世、財力、腦智、身材、品味,有臉萬事足。理由單純:只希望前夜免費當他的鶯燕之後,晨日醒神那刻,唯見美好。條件淺碟,結果亦然,總被騙財騙色,最後被當成資源回收品,拋棄。但她視「回收品」的頭銜為好,至少男人覺得她有留殘價值,而非被當成可燃物,焚成灰屑也不心疼。
 真煩,每天做著同樣的事。早上七點到電視台,坐在電話前,接著客戶訂單。十點上現場直播,螢幕表演賣藥激情,苗栗以北、迄至宜蘭都看得到。賣到十二點,吃個飯,十二點半繼續電話銷售,直到夜晚八點。
 工作地點不在窮鄉小村,地址是台北市內湖區,緊鄰科學園區,也算是「在台北市」生活,但卻遠距時尚。
 五官不醜,絕對可以確定。曾經是國中、五專的校花。身材不差,夏季可以比基尼。口條不賴,否則如何賣藥。語言能力、人際應對進退都不失當。曾經應徵空姐,以為必然錄取,卻在最後一關被那內定名額取代;前年參加時髦購物台的購物專家徵選,也到了最後,再被內定奪去。只好來這兒,舅舅介紹的行業。
 它於今年一月一日正式登上衛星,變成北台灣均可收視的頻道。之前只是地區有線電視自製節目的一個橋段,每日下午一點到五點直播,其餘時間是在地下電台兜售。成為二十四小時播出的賣藥頻道之後,收視戶多了,業績好了,照理而言,她該憑著青春容貌變成台柱,卻非也,真正的大牌是她的舅舅,五十九歲、抽菸、喝酒、吃檳榔、嘴角有顆發毛痣、蓄留嬉皮長髮、台灣國語嚴重、北京話講不得幾字、不懂英日文、初中畢業、不瞭電腦的「黑狗兄」。女台柱是舅媽 – 麗曼。五十七歲、臉皮皺、……,其餘條件與舅舅相同。
 晨間七點,她進電視台,麗曼一見到就叮嚀,「昨天業績太差,認真一點。」
 「喔。」簡單回應。
只有她敢如此輕率,其餘的賣藥先生、小姐一看到女魔頭是卑如犬奴。
 坐入辦公桌,電話響了。
 「喂,是秀娟嗎?」說話者是八十六歲的老爺。
 她看來電顯示,知曉是誰。本能地熱情語道,「張叔叔,需要什麼嗎?」
 「叔叔呢。」笑著,「我都可以當妳的阿公了。」
 「叔叔啊,人生九十才開始,你還很年輕。」
 笑開懷,就忘了原本的問題,而說,「那個吃『少年』的,給我送三個月份來。」
 「什麼時候方便呢?」
 「隨時,我都在家。」
 「三個月份總共一萬八千元。」
 「好。」
 「還需要別的嗎?」
 「就這樣了。」
 「謝謝您囉。」嬌媚著,「是在每餐飯後一個小時吃兩顆。」
 他想起初衷,「對了,我是要問,這些跟心臟病、高血壓的藥會不會衝突?」
 她專業地回答,「那您就在吃了西藥之後的一個小時,再吃我們的藥。」
 「安全嗎?」
 「人體代謝與吸收藥物的時間大概是半小時,可是怕您的醫生給了不少的藥,所以建議要間隔一個小時,再吃我們的。」
 「謝謝。」
 「有問題再撥電話來詢問喔。」
 掛上。
 她讀護專,有護士執照,有基本知識。
 那時才二十一歲,看著鏡中自己,太有信心,絕對可以鴻圖大展,就離開醫院,投身時尚。拍了幾個廣告,客串幾分鐘的戲劇,年收入八千元,然後枯守至二十五。此年,心想大概不會更有發展,就退而求其次,從時尚相關產業著手,看看有無機會。成為專櫃銷售業務員,身份改變,命運似乎亦然,機會不再光臨。她常自忖,是否因為不那麼執著於演藝,所以戲劇之神亦不眷顧?三十,有細紋了,知道夢已隕。人生又逢錯亂,失措之際,舅舅給了支持,便走上賣藥這途。其實不難賺,每月底薪三萬,業務抽成平均下來,有十萬,年底還有分紅。是人生的收入最高鋒,卻是心靈最谷底。
 有人為錢而活,有人是為夢。
 她翻開存薄,結餘金額:八千元整。不曉得分不分得到利息?
 笑不開懷,明明懂得很多,卻陷在這兒。演戲,絕對比偶像好;唱歌,也厲害;主持,輕鬆,千人的情緒,簡單掌握。每每看到電視上的兩光歌手、演員,就怨,真不懂自己那裡不好。去算命,神說,人生有起有落,換個角度看紅塵,就會不同。自我催眠以新視角體會人生,結果依然。再算命,神說,機運不對,屬於妳的,被奪走,等待吧,終有一天,好運會降臨。執著相信神意。等待的日子,長似一輩子。
近日思量,六十五年次,已然熟女,還有機會嗎?似乎有,嗅聞風潮正在轉變,不再似從前,只要青春,於今眾人漸漸懂得欣賞熟韻之魅。等待吧,如神所召示。服從吧,神,自有衪的卓越見識。
*
她下節目,正是中午。開了便當,內湖名店的美味,一枚二百元的高檔,卻無胃口,吃兩口就飽。
 收了便當。餓,又何妨?不希求任何,活過今天,都累。
 走過鏡子,看到下巴輪廓清楚,鎖骨突出,手臂細直,大腿如竹。笑了,自語,「真瘦。」這是唯一的生活樂趣。
 舅舅說,「阿娟,下午去『人客』家。」
 「喔。」煩死了,又要做這種事。
 電台賣藥的最重要事項 – 與客人交關。親自送貨上門,留下吃晚餐,飲杯酒,抽根菸,寒喧。
 她不愛做這些事,曾經在最頂級百貨公司專櫃上班,養成爵性,不認為生意之道得如此,卻無法反抗賣藥行業的憲法。
 午後一點發車,由舅舅駕駛,麗曼在副駕駛座,她在後面。行程是:午後三點到六點在新竹陳家,七點到九點在桃園許家,十點到十二點在土城廖家。
 總是做著相同的無聊:送藥,問老先生與老太太過得如何,若於午時,就陪伴逛街、買衣服,已入夜,就陪著看歌仔戲,更晚,是飲酒、唱家庭卡拉OK狂歡。
 舅舅長得老氣,總喚客戶為「兄弟」、「姐妹」,舅媽有張娃娃臉,不老,喚著「大哥」、「大姊」,她是真正年輕,些或賣弄風騷,喚語「哥哥」、「姊姊」。一開始,她非這般,是禮貌稱呼「陳阿公」、「許奶奶」,麗曼嚴厲糾正,說不親切,要她同理心地喚人為友,稱哥姊,禁止先生、小姐。她覺得墮落,又非賣身,怎要這麼昵戀?但是不得不做,太多在逼迫。
 於新竹陳家,她習常地扮演侍女,泡茶、送點心、煮晚餐,沒多話。在桃園許家,仍然女婢,沖茶、遞菸。舅舅與麗曼一開口就停不了,補足她的沉默。
 不願意開口。人前笑容是因為有錢賺,這會兒就免了,多笑,他們也不會多買藥。都是老夫妻一對,雜著隔壁的、農會的、做工的朋友,一群不富有的嫗與耄,就算錢庫飽,也買不多。能吃多少藥?是有極限的。一個月最多消費一萬元,更多,就是賣命。至於呼朋引伴,太有限,只是平民百姓、舊識窮老,非大政治家、大企業家,招不了多少客戶。從商業的角度來看,花這麼多時間在他們身上,實在無意義。她不懂,何以舅舅、舅媽、四十歲以上的主持人們,都愛這樣做。地下電台的時代,可以理解,客戶只有這些,必須與他們感情長久,才有生意,如今不同,收視戶暴增,有更多老肥羊臥著待宰,應該改革做法,不需要大老遠從內湖跑到桃竹苗,與陌生人吃飯飲酒。隔壁的購物台也賺很多,卻不必這樣,何以她得要?
 真煩。
 手機響起,是男友。他劈頭就問,「在那裡?」
 「桃園。」她語氣隨便。
 「什麼時候才要停止?」他厲聲質問,「這份工作很不道德,妳知道嗎?」
 「嗯。」
 「妳自己仔細想清楚,不要浪費人生。」他冷漠掛斷。
 賣藥的社會觀感確實不好,假貨、誇張療效、低買貴賣、偽造衛生署核可,都是事實,在台北市,「賣藥的」被視為與林森北路之淫亂同款下流。
 她也不想。她盯著男友的電話號碼,默心一咒:「還不是因為你。」
 男人的臉皮一厚,真的是邪魔轉世、吸血女體。
 當年為何賣藥?
 他,七十年次的師大教育所碩士,現職為一年一聘的國中英文老師。那年上課,男孩子吵鬧,他一個箭步上前,連給了三個巴掌。被告上法院。孩子的爹找了厲害的律師,不走傷害罪之刑事法庭,直接民事。律師提出兩份文件,一是教育部的公文,明令禁止體罰,以此曰之校長管理無方,要求五百萬賠償,另一份是男友的碩士論文,標題是「體罰對於國、高中生之心理影響研究」,結論曰述,「體罰是成人法西斯主義對於未成年者之荼毒。」律師依此要求他支付一千萬的精神賠償。法官最後判處校長與他共同賠償孩子身心傷害三百一十五萬。校長也厲害,文明流氓地曰述,若他想要繼續當老師,就吞了所有錢。他為了教育大業,擔下了。她為了愛,也擔下。
 那時開始賣藥。
多久了?千日吧?
每個月只花三千元,其餘用於還債。三千元,其實不太正確。首先,有房租,位於內湖。他也住在這兒,但不分擔一毛錢,水電、瓦斯、生活用品,全不付帳。他有理由,他說在他娘家,屋內所有花費是由屋主承擔,這租屋,是她去打契約,是她選擇於此。她是屋主,她得付錢。她覺得無所謂,反正有愛,且她賺得確實比他多。
 男人厚臉皮,真是厚得嚇人。(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