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幸福的要訣/明道

  • 2010-04-12
 上帝以天堂為家,人們的家就是天空;如何使家庭成為名副其實的天堂?這是每一個人應該知道的。
 一般來講,幸福的婚姻並不多見,而使人歎惜的婚姻倒是常常看到。導致不幸婚姻的因素很多,茲從最輕微以至最厲害的,依其程度之大小分別列出如下:
 一、偶然鬧彆扭。二、感到家庭責任繁累。三、對家庭無興趣。四、對婚姻不滿意。五、對方冷淡。六、凡事無動於衷。七、固執偏見,放縱自己,認為目前的婚姻是錯誤的(以能與別人結婚為妙)。八、失意。九、對家庭抱絕望觀念。十、承認破鏡已成定局,無重圓可能。
 按照上開的各級程度,所謂幸福婚姻,當然連第一級的彆扭也不該有。
 但,事實告訴我們,一般婚姻處於第三、四級之間的較佔多數,然而這是溫和的,如到五至八級就相當嚴重,到了九至十級,很有造成悲劇的可能。
 不幸婚姻,常是因擇偶不當所招致的,所以早婚、閃電婚,與拜金錢、名譽、權勢,甚至憑外貌而結合的,都可歸納於這一類。還有,信仰不同而勉強結合的,也是不幸婚姻的原因之一。但不幸婚姻並非全由擇偶不當所引起,有時擇偶得當,而婚後竟有意外發生,雙方感到困惑,那就該歸因於彼此未能遵守婚姻生活的原則了。由於無知或明知故犯而弄得婚姻失敗,實在可惜。
 因此,提出六項原則給青年夫婦們參考。相信,如能彼此遵守,則定可達到幸福婚姻的生活。
 一、設法表達你的愛:
 愛是結婚的基礎,有了愛便可使夫婦倆互相聯繫,白頭偕老,再無任何問題發生了。愛是引導二人朝著光明幸福前進的明燈。
 有人說愛是與生俱來的,但如果總將愛心深藏不露,仍不能維繫雙方的情感,必定要把它掏出來與對方分享,方可收到感情維繫的效果。
 原來人性是喜歡被人愛的,所以彼此時常要有些表示愛心的事物,以另對方感到滿意,用以培養夫妻情感。舉例來說:
 約翰自命是丈夫氣概的人,對於婦人之仁的獻殷勤不願意做,但他又希望自己太太能了解,他的生活態度雖然嚴謹,但對妻子的愛慕仍與當年追求她時一樣,只不過沒有那時羅曼蒂克些罷了。然而,其妻的心裡極注意生活細節,如生日禮物之類的,因此雙方越來越不了解,導致了不愉快的生活。假如約翰知道,婦人在心裡上是喜歡被愛撫的,則花一點小錢,購買一份小小的禮物便能博得妻子的歡心,而得到較多的生活的情趣,這又何樂而不為呢?
 二、共同廝守:
 結婚的目的在找伴侶,不伴不侶何必要結婚?所以夫妻們總要找些時間同在一起,談笑親密,培養夫妻之間的生活情趣。
 再舉一例說明如下:米羅與比活自小就在一起生活,同玩同學,之後又同在一教會,正所謂志同道合,性情相投,大家都認定他倆是天生的一對。米羅有一份好的職業,比活也愛好家政,可謂合乎了美滿姻緣的要求。
 但事實上他倆結婚之後,不過一年就常鬧彆扭,米羅太重視事業,終日埋首苦幹,少有時間夫妻談心,所以感情漸漸冷淡起來。為防更形惡化,我曾忠告米羅。過了一年,收到米羅信件,提及:「自從那次談話後,我就改換職業,雖然新職收入不及舊職,但多些時間在家夫妻廝守,感情漸漸好起來。」這一事例,便證明了共同廝守的益處。
 三、不要吹毛求疵:
 向善的方面看,正如捕鳥者一樣,在一般人找不到鳥的地方,他也能找出鳥兒來,尋找另一半的好處也是如此,專心向好的地方去找,你一定也可發現對方不少的優點和美德。
 反過來講,假如抱著吹毛求疵的心理來待人,則自然只看到人的缺點了,那又何苦自己來破壞彼此間感情呢?何況既已愛著對方而又結成夫妻,卻總向對方吹毛求疵,這不是自相矛盾而又蠢笨之舉嗎?其實,對方的優點在初時所具備的到現在還不是一樣?只不過是自己的觀點變了,從前在追求中所見的好處,到如今又變成缺點而已。實在對更多還有更多更多的優點可被你發掘出來的,只要你肯從善的方面著想,就可能看到了。
 有一對夫妻來訴說他們吵嘴愈來愈兇,雖然未至破裂地步,但已無幸福可言云云。妻說其夫想做一位牧師,但據她自己的看法,他根本不夠資格,他總是隨風擺柳似的,說不定一下子又想做土木工程師。更可笑的是,去年秋天,他自信有些發明,要拿一筆款子去申請專利,但她認為那不見得有可能,也不值得花費那筆錢云云。她更進一步說:「他簡直連做父親的資格也沒有,因為他實在過於嚴苛的對待孩子。」
 我聽了以後,大膽坦白地對他們說:「你們都是吹毛求疵,所以感情弄到愈來愈壞。」
 此後他們沒有再來了,但我深信如果他們肯改弦更張,只向對方的善處著眼,互相尊重,則感情是可以恢復過來的。
 四、彼此感激:
 夫妻之間,很容易認為對方的服務是應該的,不必表示謝意。本來所謂「至親無文」也是合理的。但人情還是人情,彼此謝一下對方,便可多一點溫暖感情,又何樂而不為呢!例如當丈夫為自己開門時,妳說一聲「謝謝」,則彼此的情感不是加濃了一分嗎?
 反之,如果太太埋怨的說出:「他叫我做一件事,當我快要完成時,他又來一個主意要改一下,等做好了,他又說不滿意。」這是丈夫不了解妻子的難處而自己反以為對,所以另對方起了反感。其實,丈夫應該維持妻子的自尊心,讓她放手做去,好歹她自己會知道,何必吹毛求疵頻生紛歧意見呢?
 五、坦白相對:
 許多誤會是由於砌詞聳聽而招致的,例如一位軍官曾對我說,他因軍法嚴厲,習慣保密,所以弄成緘默寡言,而其妻不明事理,卻指他陰沈、寡歡。
 有時夫妻之間有些意見隱忍而又不明白,反而誤會橫生;如能坦承相與,把意見婉轉坦白說出來,就不會引起誤會了。事實上雙方個性不可能完全相同的,也無完全降服對方的必要;只要彼此尊重互相諒解,就可使婚姻生活如膠似漆了。
 六、當心調節脾氣:
 好修養的人自然會逆來順受,一笑置之。反之,如果脾氣不好,對方應該注意防避。他或她脾氣不好,不一定出於本心,有時因過度疲勞、病後,或其他的神經緊張,都有發脾氣的可能,只要一方面能在這時走避,便可化戾氣為祥和了。所以凡屬酗酒或好博奕之類的人更應注意這點。至於不自量力任性妄為的人,也是鬧脾氣的因子,也要規避為妙。
 舉例來說,我認識一位醫師,他抱著濟世的大志,服務於一城鎮,果然一開業便門庭若市,忙個不停,而他也樂此不疲,獨個兒做,不願請人幫忙。他固然是名利俱收,但其妻則抱怨他太重事業而冷淡了家庭。
 總之,凡事都以愛相待,便無所謂自私自利的念頭,彼此揖讓容忍,就無爭吵可言,再加以彼此服侍、感激、愛護,自然婚姻就有幸福而且美滿了。
 更有進者,愛心不能單憑人舌來表達,必定要有真誠的愛,才可把夫妻聯繫在一起。這種真誠的愛及其表達方法,惟有「靈犀一點通」才可體會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