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燈節,在我國有悠久的歷史,唐•蘇味道詩:「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暗塵隨馬去,明月逐人來。遊妓皆穠李,行歌盡落海,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專制時代,在上元佳節,把禁區開放,自天子以至庶人,及時行樂,共慶昇平,這種「金吾不禁,萬姓同歡」的佳節,自然會流傳千古了。
燈節起源
陰曆正月十五日為上元令節,白孔六帖謂:「正月十五日為上元」。這個節日以賞燈為主,而賞燈則以夜景為佳,所以又名「元宵」、「元夕」,民間習俗,有逕稱為「燈節」者。
這個節令的起源,史無明文。據僧史略說:「漢明帝時,佛法初入中國,迦葉摩騰、竺法蘭與道士鬥法,勝之;明帝敕於上元點燈,以表佛法大明。後代效之,至三元皆放燈。」這個說法,似不可靠。因為漢明帝時張道陵始創五斗米道於江西龍虎山,那時道教還沒有昌盛,不至於和佛教發生衝突而至於鬥法。而且僧史略這一記述,所用「三元」「上元」等節令名稱,實在是道教的節,而不是佛教的節,據集仙錄:「張道陵龍虎山修三元默朝之道」。臺灣通史:「寇謙襲道陵之說,以孟春、孟秋、孟冬之望為三元,而相傳至今矣。」陔餘叢考:「其以正月、七月、十月之望為三元日,則自元魏始。」僧史略的記載目的本在揚佛而抑道,但卻用道教節日,論據不夠強硬,就不免使它可信的程度大打折扣。
三元之稱,始於北魏,三元中之上元特別注重,則始於漢。史記樂書云:「漢家常以正月上元祭祀太一甘泉,以昏時夜祀,到明而終。」按太一之神,漢時稱為「泰一」,據說是北極神的別名,辭海則釋為『在紫微宮閶闔門中。星經:「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天帝神,主十六神。」』祀典在夜間舉行,自然需要照明,不免多燃點燈燭。周禮秋官司烜氏:「凡邦之大事,共墳燭庭燎。」注:「墳,大也,樹於門外曰墳燭,於門內曰庭燎,皆所以照明也」。上元夜遊觀燈,大約便是由這個祭祀演變而成。初學記便有:「今人正月望日夜遊觀燈,是其遺跡。」的說法。
上元張燈雖說是淵源於漢代祀典,但漢代以後,魏晉六朝時,這種風俗還不普遍,原因是古代上元習俗,與後世不同。玉燭寶典云:「正月十五日,作豆粥以祀門戶。」又荊楚歲時記云:「正月望日,作豆糜以祀門戶,先以柳枝插門,隨枝所指以酒脯飲食及豆粥,插箸而祭,其夕迎紫姑神以卜。」元宵張燈,是唐代以後才成為定制的。
歷代燈期
元宵觀燈,盛於唐代,可是唐朝的燈期並不長,僅僅只有三天。最初是從正月十四到十六日,後來改為十五日到十七日。新唐書載:「明皇開元元年正月十五至十七夜,於京師安福門外作燈輪———高二十丈,衣以錦綺,飾以金銀,燃五萬盞燈;豎立如花樹,百里皆見,宮女千數,於燃下歌舞三日。」到宋代又擴充為五夜燈,從十四到十八綿亙五天。宋書云:「太平興國中,錢吳越王來朝京師,值上元節,獻金錢百萬,乞更買燈兩夜。」因此便有五夜。故新齋三筆裡說:「上元張燈,本朝京師,增為五夜,俗云錢忠懿買兩夜。」彭後有詩云:「今節看燈好,春城買最饒;上元添二夜,前後續三宵。疊疊星毬動,重重火樹搖;太平絲管樂,韶景上林遙。」
金元入主中原後,盛節漸趨平淡,直到明初,才又恢復舊觀,而且將燈期增為十日,從初八日起,到十七日止。清朝又恢復五夜燈,從十三到十七,但事實上並不止這幾天,因為民間習俗,除夕守歲時就已經上燈,一直要到十八日才落燈,燒燈更在二月十五日。有時候逢到閏年而且又是閏正月的話,也會在閏正月的十五日再張燈一次。
民間慶賀燈節,各地習俗不同,大致說起來,華北各地多半從正月十四日開始,到十六日為止,前後三天。十四日這一天,很多地方稱為「試燈」。江南各地,大概都從十三日開始,稱為「上燈」或「開燈」,燈期大多數是三天,到十五日為止,但也有延到十八日甚至二十二日的。廣東陽江提前從初十日早晨開燈,更早的是四川萬縣從初六開始,北平從八日開始,成都從初九日開始。燈期最長的是福建福州、浙江建德、江蘇丹徒、浙江武義、四川萬縣和湖南長沙。福州和建德是從正月十一日到二十二日,計十三天;武義是初十到二十,計十一天;丹徒是十一到二十,計十天;萬縣是從初六到十六,舉行「元宵燈會」十一天;長沙的燈會是從十一到十五只有五天,可是「玩龍」卻從初五到十五,也是十一天。這些都是清末民初的習俗,到抗戰前後,各地方鬧龍燈的日期,都紛紛提前和延長。
不論燈期長短,正月十五日那天,各地大都稱為「正燈」意指這一天是燈節的正日。有的地方稱十六日為「殘燈日」,十七日為「落燈日」,是日燈節終了,一切燈綵,均須撤除,擇佳者保存之。也有延至十七日以後才結束燈節的地方,便稱那一天為「落燈日」。
繁華燈市
上元張燈既成習俗,民間出售花燈的市場,便應運而生,每逢新歲,就有各式花燈出售,爭奇鬥巧,買客雲集,謂之「燈市」。范成大村田樂府序有云:「吳中風俗尤競,上元前一月已賣燈,謂之燈市。價貴者,數人聚博,勝則得之。喧盛不減燈夕。」並有句云:「吳台今古繁華地,偏愛元宵影燈戲;春前臘後天好晴,已向街頭作燈市。」可見「燈市」名稱,宋時已有。明、清兩代,踵事增華,更加熱鬧。帝京景物略:「八日至十八日,集東華門外,曰燈市,貴賤相還,貧富相貿,人物齊矣。」燕都遊覽誌也載:「燈市在東華門五府街東,亙二里許,南北兩廛,凡珠王寶器以逮日用微物,無不悉具,衢中列市,綦置數行,相對俱高樓,樓設氍毹簾幕為燕飲地。一樓每日當值,至有數百緡者。夜即燃燈於上,望若星衢。市自正月初八日起至十八日始罷,鬻燈在市西南,有水燈,細剪百綵,澆水成之。」
宛暑什記亦載正月十一日起為燈市日:「正月十一日至十六日,結燈者,各持所有貨於東安門外,名曰燈市。燈價有至千元者,商賈湊集,技藝畢陳,冠蓋相屬,男婦交錯,市樓貨價騰湧」。慎修堂集元思謙燈市行云:「新歲融和春色妍,華燈爭市上元前,珠宮璀璨臨長陌,瓊島瑤光散市廛。萬戶千門懸未足,拂檻緣廊復相續;競巧呈奇弗稍休,迷心奪目紛成俗。」當時燈市盛況,於此可見一斑。
明、清兩代燈市也很鼎盛,熙朝樂事中載明代燈市盛況,謂臘後春前,壽安坊而下至眾安橋,謂之燈市,出售各色花燈,其像生人物如:西施採蓮、鍾馗捉鬼、劉海戲蟾之屬;花果則有梔子、葡萄、牡丹之屬;禽蟲刖有鹿、鶴、魚、蝦之屬;其奇巧則有琉璃球、雲母屏、水晶簾、萬眼羅之屬……至於清代燈市,阮元羊城燈市說得好:「海鰲魚鳳巧玲瓏,歸德門前列彩屏,市火蠻賓餘物力,豐年羊穗復仙靈。月能澈夜春光滿,人似探花馬未停,是說瀛洲雙客到,書窗更有萬燈青。」
民國以來的燈市盛況,只要看看每年臺北市萬華燈市的熱鬧情形,便可以思遇半矣。
始盛於唐
唐代元宵張燈盛況,影燈記上載:「正月十五夜,明皇於長春殿,張臨光宴,白鷺轉花,黃龍吐水,金帔銀燕。浮光洞、橫星關,皆張燈火,奏月光曲,撒閩江錦荔枝千萬顆,命宮人爭拾,多者賞以紅圈帔,綠暈衫。」太平廣記也有:「明皇移仗上陽宮,構結彩樓三十餘間,金翠珠玉,間廁其內,以燈為龍鳳虎豹騰擲之狀」的記載。
唐明皇時還有輪燈和歌舞女郎,朝野僉載:「先天二年正月十五、十六、十七夜,於安福門外作燈輪,高二十丈,衣以錦繡,飾以金銀,燃五萬盞燈,望之如花樹。宮女千餘,衣羅綺,曳錦繡,耀珠翠,施香粉。又沙簡長安少女,衣服金釵婢子亦如之,於燈輪下踏歌三日夜,歡樂之極,未始有之。」舊唐書亦載:「明皇每年初望夜,御勤政樓,觀燈作樂。太常樂府懸散樂畢,即遣宮女,於樓前縛架,出眺歌舞以娛之。若繩戲竿木,詭異巧妙,固無其匹。」關於踏歌的盛況,張說有踏歌詞記之,詞云:「花萼樓前雨露新,長安城裡太平人;龍衝火樹千燈豔,雞踏蓮花萬卷春。」他另有詩:「帝宮三五戲春台,行雨流風莫妒來,西域燈輪千亂影,東華銀闕萬重開。」
另外開天遺事載:「楊國忠子弟,上元夜,以千炬紅燭,圍於左右,時人名曰千炬圍。」又韓國夫人置百枝燈樹,高八十尺,豎之高山,上元夜點之,百里皆見,光明奪月色。又明皇節錄:「……自禁中至於殿庭,皆設蠟炬,連續不絕。有匠毛順,巧思結創,繪綵為燈樓二十間,高一百五十尺,懸珠玉金銀,微風一至,鏘然成韻,其燈為龍鳳虎豹之狀。」唐朝開元、天寶年間,正是鼎盛時期,太平日久,民生安定,物力豐裕,所以能有如此精巧盛大的陳設。
宋代增華
宋代元宵燈燭之盛,可以和唐朝媲美,且又踵事增華,北宋的「絞縛山棚」是很有名的。據東京夢華錄載:「正月十五日元宵,大內前絞縛山棚,遊人集御街兩郎下;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餘里。」又說:「諸幕其中,家妓競奏新聲,與山棚露台上下,樂聲鼎沸……華燈寶炬,月色花光,霏霧融融,動燭遠近。……相國寺之兩廊,有詩牌燈云:『天碧銀河欲下來,月華如水照樓台。』……其燈以木牌為之,雕鏤成字,以紗絹罩之於內,密燃其燈,相次排定,亦可愛賞。」不過,那時皇帝並不出遊,僅是坐賞,據同書說:「元宵,宣德樓上垂黃綵簾,中為御座,兩朵樓各掛燈球一枚,方圓丈餘,內燃椽燭」。
除了山棚以外,宋時還有水燈,其精巧為唐代所未見,事見夢梁錄。據云:「汴京大內前縛山棚對宣德樓,悉以綵結山沓,上皆畫群仙故事,左右以五色綵結文殊、普賢跨獅子白象,各手指內五道出水。其水用轆轤絞上燈棚高處,以木櫃盛貯,逐時放下,如瀑布狀。又以草縛成龍,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燈燭萬盞,望之蜿蜒,如雙龍飛走之狀。」東京夢華錄也有關於「龍燈」的記載:「元宵燈山上綵,各以草把縛成戲龍之狀,用青布遍籠草上,密置燈燭數萬盞,望之蜿蜒,如雙龍飛走。」這大概就是後來龍燈的濫觴,由靜的而變成動的。(待續)
上元燈節拾趣/明 道
- 201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