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父母們看見自己的孩子頭痛發燒,吃不下飯,會遑遑不安,甚至異常緊張,迫不及待的去請大夫醫療。可是,很少父母能夠注意孩子心理上的疾病,例如看見孩子表現懶惰、出口罵人、動手打人,總以為只是孩子頑皮,而沒有考慮到:這是孩子的情緒不穩,未能集中注意力,因而表現懶惰;因需要的欲望未能滿足,於是顯得暴躁不安;由於心理上的失調,帶來行為上的逾規越矩。所以我們要想減少兒童在行為上的錯誤,應該重視兒童心理的健康,從推行兒童心理衛生上開始。
「心理衛生」是近年才為各方面重視推行的一種綜合的實用科學。它是以應用心理學、精神病學、社會學、教育學和一般醫學等有關人類身體和行為發展的知識,達成保持並增進個人及社會的心理健康,培養健全的人格,治療心理疾病,和處理一切不良適應的行為,並設法防止其發生。故其積極作用,在使個人精神方面臻於健全;消極方面在防止心理失常,增進個人適應環境的能力。如上所述,心理衛生雖然有別於生理衛生,但是兩者之間仍有密切的關係。身體健康,有助於心理正常的發展,身體上有疾病或缺陷,足以影響心理健康;同樣,心理上發生問題,也會引致身體上失常或發生疾病,例如憂鬱能夠影響血壓,引發便秘、瀉痢、頭痛、胃潰瘍、氣喘……等病症。
嚴重的心理不健康,通常稱為「精神病」,或「神經病」,精神病的種類很多,一種是由身體上疾病傷毒所引起的,如梅毒、腦膜炎、酒毒、高熱……等,都有引起暫時或永久的精神病的可能。一種是身體上沒有任何傷病的,純粹是行為思想發生變態。前者屬於醫學範圍,和心理教育學的關係較少;後者稱為機能的精神病,和心理教育學最有關係。機能精神病又可分為兩大類:(一)重性精神病———這類病人,起了深刻的變態,其思想生活和各種表現,與常人不同,一望而知是瘋狂的人。(二)輕性精神病———這類病人,一般行為和常人沒有多大區別,多數仍在社會上做事或求學,只是行為思想的表現,有其獨特之處,如喜怒無常,即其一例。此外,還有許多人,雖不能說是有精神病,但其行為表現,有失常態。例如有的人喜歡酗酒,有的迷於賭博,有的好與人爭辯,有的剛烈暴躁,有的多愁善感,這一類通常視為性格上的缺陷。所謂「性格」,是指一個人的性情、願望、好惡、興趣、習慣,以及待人接物的態度等,易言之,是一個人在慾望、情緒和對待社會生活的態度方面呈現特異。真正的精神病,每多發生於這些病態性格的基礎上。
重視心理衛生,進行對心理病症的治療,如催眠治療、藥物治療、精神分析、遊戲治療、職業治療……等,現在已使許多患者得救。而心理衛生工作還有更重大的一項收穫,是使人們精神蓬勃努力向上。醫生認為:心理衛生工作,就是提高士氣。什麼是士氣?這是一種經常自立的態度,藉之以樂觀的、有效的、勇敢的態度,去面對困難、危險或危機。士氣的反面是失望、是憂鬱,是退縮。社會如充斥著失望憂鬱的人,這社會自然是士氣低落缺少生氣的。又根據變態心理學所指示:「成人的心理變態,絕非成長以後突然發生的,而是經萌芽滋長、一點一滴累積而成的。」所以,新興的「心理衛生學」,尤其特別重視兒童心理的健康,認為兒童時期固然不是精神病發作的時期,但不健康的行為態度,多數卻在這一時期孕育釀成,為防止兒童的變態行為,為培養將來有完美健全的人格,對於兒童行為,一開始便須予以智慧的指導,作適當的教育。
有經驗的父母們,都知道兒童時期,往往有許多行為,表現不十分適當的,如:在吃飯時的拒食,動輒嘔吐,對食物的偏食,必須大人抱著才睡,時常惡夢驚哭,遺尿,遺屎,故意久忍糞便,缺乏遊戲興趣,隨意毀壞物件,無意識惡作劇,事事依賴人,以哭鬧要脅父母,誇張小痛苦,不服從,反抗,怨恨,畏縮,不樂群,妒忌,易發脾氣,多疑懼,幻想太多,口吃,玩弄生殖器,欺凌弱小,偷竊,逃學,逃亡……等。這些問題初期也許並不覺得重要,但一經成了習慣就將帶來許多的麻煩。
上述一類的問題,可說一般兒童大都有一兩樣或幾樣。不過,成人對他應付處理適當,他會漸漸減少發生。不用說,這些問題,都是兒童生活得不當,態度不正常的表徵,也是「不健康」的現象。我們別以為這是輕微的問題,和「神經質」程度上大有不同,須知在本質上它們是有一定的關聯,如果不適時有效的引導,甚至有意無意助長其發展,及其成為習慣,那時,可能形成嚴重的病態。
兒童的各種行為,能夠應付妥善,便可循正當的途徑發展,不過要應付得宜,必須明白問題的性質和原因。兒童的行為,大都受下列兩種事實所左右:
(一)需求的滿足與否———每個兒童都有他的需求。幼時的需求,都是以自我為中心,並且是憑著一時的衝動,運用直接的途徑尋求滿足,往往不考慮後果,亦無法自行控制。同時,兒童思想簡單,見識有限,智慧未臻發達,因而表現在行為上是淺薄、粗野。
(二)禮教、法律、道德的約束限制———這些包括社會上各種傳統的習俗,禮教、法律、道德,要兒童遵守。也就是對兒童的需求,予以多方的限制、約束,使明白這是不能做,不可做,那話不能說,不可說。
幼時由他人直接監督執行制裁,其後形成道德觀念和情感,漸漸養成兒童能以自己的良心督責自己。但應注意這樣,兒童在內心上,便不免時常發生「衝突」了。這衝突又可分為:對外的衝突,和內心的衝突兩種。前者即兒童自己的意欲,和他人的意欲或社會的標準發生抵觸,後者即兒童自己的基本欲望,和自己的道德情感不能相容。前項衝突,特別是對外衝突,乃是無可避免的。要一個能夠滿足自己的需求,一面又能適合社會的標準,便是「適應的」常態行為。反之是不適合社會標準,或自己的性格,便是不能適應的問題行為了。
至於兒童內心的衝突,也就是兒童自己的欲望和自己的道德心、自尊心發生抵觸,其性質最為嚴重,情形也十分複雜。這些衝突與反應,大都包含個人自欺的意識成分,本人自己的心思行為不能協調,結果,可能產生和精神病相似的行為性格。兒童的行為和反應雖是複雜的,大體說來其發展的狀態,開始時總是極微細的,要摧毀和改變至為容易,不過,正因微細,便常被人忽略,到了醞釀成熟,形成一股勢力時,遂難以遏止了。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涓涓不塞,將成江河」,其理在此。今天要減少問題兒童,或預防兒童嚴重的心理變態,宜及早「杜漸防微」,積極重視兒童的心理衛生,在兒童一開始的時候,便須注意引導,以期趨於正常的發展。
對於兒童心理衛生,我們應當注意使向健康正常發展之外,卻也要重視兒童是否快樂;我們要滿足兒童熾烈的求知慾,卻也要重視兒童的需要和好奇心,使獲得一定的滿足。我們固然盼望兒童可依成人的願望,達成人格的健全發展,但偶然的偏差錯誤,不應疾言厲色,以免在兒童的心靈中,留下可怕的陰影,產生自卑和消極的反抗。我們雖然可以期望兒童進步快,成功速,但別過於奢望,尤不應以成人的標準,作為衡量的尺度,一切要依兒童自然發展的常例。
我們應透過一切可能的方式,使兒童常常感到快樂,對自己的前途有信心,對社會人群有熾烈的愛心,從而有光明的、燦爛的、美麗的憧憬,把世界視為樂園。同時,並養成下列的心理衛生習慣———常懷快樂具有信心;專心致志誠實工作;有負責任與助人的美德;準時工作不畏艱難;具有毅力與好奇心;激勵改進忍耐學習;對新環境不興奮不懼怕;勇於認錯而不怨恨;富於友情不過度幻想;尊重他人不自私;有公平觀念不欺侮弱小;接受批評有服從美德;發揮手腦,不依賴他人;少與人比較免除害羞觀念;培養單獨工作與自得其樂的習慣;具有理解與判斷能力,不固執而有幽默感。本著這樣的指導態度和原則去教育兒童,才能使兒童自然生長、茁壯,達成完美的人格。
重視兒童的心理健康/石 隱
- 201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