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擋不了的愛/涂美珠

  • 2011-12-01
 教育部最近根據今年二月發布的「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防治準則」,發文大專、中小學等學校,要求各校在新修訂教師聘約時,明令禁止「師生戀」,違者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處分。然而,社會上卻對此一規定產生不少疑義,諸如:「師生戀」要如何界定?倘使師生間親密關係已經達到性接觸程度者,若學生未滿十六歲則有「誘姦罪」等法條可適用;至於大學以上學子是「你情我願」,恐怕也很難找到適合的法條。
教育部發文要各級學校在教師聘約中明文禁止「師生戀」,對此,教育部長吳清基在立法院答詢表示,國內外許多大學對此也都有相關明文規定,且師生間存在不對等的權力關係,教育部站在「柔性規勸」立場,不鼓勵師生間發展不當的親密關係;一旦發生「師生戀」,必須「兩害相權取其輕」,由老師停止彼此間的教學關係,或學生退出選課,相關罰則由學校訂定。
吳清基列席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時受訪表示,師生間關係不對等,「你可以扣他分數、讓他不及格,也可以幫助他獲得很多利益」,所以感情的發展會變質,「基本上我們是不鼓勵」。吳清基說,許多大學教師專業倫理守則中提到,教師應該避免與學生建立不當的親密關係,且全國教師會所訂定的「全國教師自律公約」也規範,教師和學校學生不應發展違反倫理的情感、愛戀關係。
媒體日前報導,「教育部明令禁止師生戀」,被質疑違反人權,甚至登上國際媒體。教育部澄清,雖然不鼓勵師生戀,但絕對沒有明文發布禁令,而在美國還是在世界其他國家,老師與學生之間保持浪漫親密關係的比比皆是,最終喜結良緣成?夫妻的例子也不乏其人,不過師生之間發生性騷擾醜聞案也大有人在。
 由於社會背景和文化觀念的不同,美國的師生戀和性騷擾比其他國家的事件更多,而在英國有一位芭蕾舞者教師,但兩人的師生關係,卻因那位舞者的私心而變成畸戀。
 她藉教舞的機會,乘機撫摸男孩,之後更大?膽子色誘他,而男孩禁不起誘惑而淪陷,造成了這一樁醜聞,讓人實在是很訝異也很不諒解那位老師為人師表怎麼會做出這種道德淪陷的事情。
另補教界的劉毅英文教育機構台中總部三十八歲熟女主任老師,與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的十八歲小兒子談師生戀,蕭家淇傍晚傳簡訊給媒體記者,「站在天下所有父母的立場,請給我們一點時間,一點空間。」美女老師只強調:「我會用我的生命來保護他(蕭子)!」蕭家兒子因情傷從原本很陽光變得憂鬱,則在臉書上留言「我什麼都沒有了」、「對大人世界不了解,被狠狠的拆散!」
 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師生戀」與父母介入的「家務事」之間,也有密切關聯。
 這次發生台中市蕭副市長就讀大一的兒子,傳出和補習班女主任發生師生戀情!身為父親的副市長相當生氣,打電話要求對方承諾分手,並因兩人年紀相差近廿歲,而覺得自己小孩是受害者。
 但這位也是當事人之一的大學生,是如何看這段感情的,倒是不容易去真實地了解。「崇拜不是真愛」 彰師大婚姻與家族治療研究所教授郭麗安說,師生戀對雙方都是傷害,學生對握有權力的老師因崇拜產生的迷戀也不是真愛,「學生可能會迷惑,老師可要Hold住啊!更何況「熱戀」中必有沉迷、痴心與激情成分,很難以理性來判斷及分析。
 「師生戀」中真正要防備的是教師有否利用職權,來侵害或誘騙學生!而這要如何來區別呢?只要檢視當事人之一的老師,過去是否曾有類似的記錄即可明確知道。
他們的愛到底是錯在哪,男孩的父母一度情緒激動,質疑補習班女老師怎會對一個剛上大學沒談過戀愛的小男生「下手」,父母表明第一時間無法接受,但是現在覺得應該可以面對,時間可以處理一切,但父母這樣的介入擋的了一時,擋得住一世嗎?可能有一天孩子真的確定遇到真愛了,如果父母在這樣阻擋小孩的愛,不覺得實在是太殘忍了嗎?
 且愛過才會明白愛情不只是靠那虛無飄渺的愛情來維持就可以的,還有很多其他種種的因素缺一不可,例如經濟的考量、合理的溝通,還有如果像師生戀這樣的愛,也必須要忍受旁人的不諒解,但如果沒給他們機會試過,怎麼可能會嚐到這些滋味呢?
台中副市長及他的夫人也許他們認為這樣做對孩子是好的,但對孩子造成的傷害也可能是極大的,我認為他們應該要試著了解自己孩子的想法,不要讓孩子永遠都照著父母為他安排的軌跡走下去。就算父母做的決定可能是對的,崇拜可能不是真愛,但讓自己孩子一試,又有何不可呢?
 試了之後才會明白是不是一時迷惑,或者把崇拜跟真愛混淆了,更何況人生本就應該嘗盡各種酸甜苦辣的味道,經歷過無數歡樂傷悲的故事,才能綻放出屬於自己的光芒不是嗎?
感情總能超越一切界線,我們之間的愛,依然會一直存在著!我們,也會一直在一起的,屆時,沒有任何人可以拆散我們,我顧不了其他人異樣的眼光,那時我已明瞭,事情的開端,做父母的挑戰在於幫助子女找出實現自我夢想的職業路徑,盡情發揮他們先天的才華與後天發展的技能、興趣、價值觀,或許是我不懂你們口中所謂的愛,或許是我太幼稚,對愛情期望太高,或許是我愛的方式用錯了。
 孩子們只不過是一個入世未深、不懂世故的小女孩,對愛情的憧憬也許太美好、想像得太完美,才會讓父母有這樣一個觀點吧!
愛的形式該是有不同面貌的,因此演藝電影編劇才會精心規劃製作,採用了不同的人物主角來描述人們對「愛」的表達方式,無論是那種想要全權掌握的愛,想到這裡,我深深地認識到我們常常忽略和忘記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目標的弊端。我們應該知道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思維方式、和有不同的對事物的領悟和感受能力;我們更應該接受並允許每個人有各自不同的人生觀、價值觀的事實。
愛情就像那非洲草原上的物種,一對對的角牛羚、大象、水牛、長頸鹿,也有公獅配一群母獅、母蜘蛛吃公蜘蛛、公魚只有母魚體積的十分之一大,更有會自動更改性向的魚種;當中有我們所認為常態的、健康的,也有我們所認為醜陋的、病態的,但一切都是我們所認為,而他們的世界卻是完全不一樣的色彩。
 在此種情況下,你也許可以判斷這隻水牛找到的是水牛,因為合乎邏輯,但當你遇到的是公蜘蛛被母蜘蛛吃掉還能判斷什麼呢?沒有永遠的對錯,你的出手只會挑起他們的不服輸,多一項理由和後悔,並不會因為你的出手有何更好的結果。
 所以,放他們去飛翔吧!或許許多家長覺得這麼做並不適當,但這說不定也是孩子從中學習的一個機會。讓孩子自己去摸索、去探討、去感受,把事情的正反面詳細地分析,讓孩子清楚這個決定可能面對的結果。但最終的選擇,就由他來決定吧。
 以前聽說有一個父親,孩子年紀小想玩火,二話不說把孩子的手心壓在爐火上,厲聲警告孩子:我要你用身體的痛覺記住,這就是火。
 很多人覺得這個父親行為過於殘忍,但我覺得不然。他讓孩子親身體驗火的灼熱,而不是像一般孩子的父母好聲好氣的溫柔勸道。
 或許讓孩子親身體驗比殷殷教誨更有用吧,孩子總是不喜歡囉嗦的。師生戀,在社會上的禁忌戀情,如果真的遇到了,為何不讓孩子親身去闖闖呢?人總要親身體驗,或許遍體鱗傷才會成長啊。
 家長能給孩子的僅止於建議而已,決定就讓孩子來做吧!相信他,支持他所做的每個決定,他會把他的人生點綴得更精采吧!為這一生負責的人,終究是他啊。
 「師生戀」這一個話題來說,真的很難懂對與錯,就以台灣與美國來說吧。
 對於民主,且開放的美國來說,師生戀不算什麼,因為對他們來說,「愛上了,就去愛吧!不要留下遺憾。」,即使性侵事件頻繁,依然還是選擇「去愛」,但對台灣而言呢?卻不是這樣了。
 在台灣,應該是說在「東方人的世界中」先不論說「師生戀」這三個字,光是年紀相差甚大,家庭背景不符,或是一方學歷不被另一方家長所接受……這些種種的條件,簡單來說,不是「門當戶對」這愛情就不會有好的結果,但是家長們在做下這決定時,您是否想過,我們孩子們的「心」呢?
 師生戀真的不好嗎?那倒不一定,但為何總是遭人唾棄、怒罵,到了大家心目中所說的避風港—家,卻又遭家人的冷眼相待,和那失望到極點的表情。
 雖然我已有了歲數,但是對於我來說,如果兩個人是真心相愛的,那就是一段美好的愛情,有天在路上看到一對情侶說分手,聽見了那個男生說了一句話,讓我至今都忘不掉,「在一起,不就是分手的開始嗎?」,原來爸爸、媽媽一直的不斷阻止我們在這時談戀愛,就是因為這一句話吧!更別說是禁忌之戀。
 只是我想說,想替這年紀的小孩子說,戀愛不會帶壞孩子,是社會價值帶壞戀愛,現在家長不讓孩子談戀愛的多數原因都是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戀愛就包括了「性愛」,加上自己家的孩子是與跟自己年齡大很多歲的成熟男人、女人在一起,那當然家長們會更為緊張,只是……為何不相信自己的孩子呢?
 多數家長對課業之外的休閒娛樂都是三,「不要!不准!不行」,課業相關的就變成「當然!可以!快去!」,久而久之,壓力在無形中形成,等到孩子們釋放壓力時,那途徑早已走偏了,雖然課業真的很重要,但課業真的不是一個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愈叫孩子不要做,他愈會去做,因為現在的家長不會告訴原因,只是一昧的怒罵,說「不行」,當然走向師生戀,也不用太驚訝。
 很多很多事都是要自己去深刻的體驗過,在自己心上劃下深深的一道疤,我們才會知道那個東西有多痛,師生戀對雙方都是個考驗,因為大家的思想都會說:這老師為什麼要選擇個小屁孩呢?找個適婚對象結婚就好,何必耽誤這學生的時間、青春呢?或者是說更為難聽的:他們八成是有什麼,一個年輕的小孩子,明明有更好的選擇……當然學童也不會過得很好,好友離去,遭同學排擠,鄰居指指點點,家人心早已冷,最後只有孤獨、寂寞陪他,所以青少年的自殺率如此的高不是沒原因的。
 寧可家長們放開雙手,讓孩子去飛,讓他受傷,他才知道,為什麼爸爸媽媽會如此的反對現在這年紀的戀愛,因為多幸福,傷口就愈大,但傷過之後,我們就懂了,知道你們的辛勞,你們的付出,我們現在在戀愛中不是在那玩,而是學習,學習去愛一個人,學習付出,學習很多們不知道的事。
 師生戀只不過是師生關係的他們多了戀人的關係,但在東方社會中,這是不允許的,只是曾想過,這真的不好嗎?如果真的是,國外為何還未有許多幸福的案例呢?
引導反思:俗語說:醉過才知酒濃,愛過才知情重。為人父母的考量也不能漠視,旁人真的是能體會與理解那父母的心痛。
 傳統婚姻在乎的不外乎是門當戶對、適婚年齡與身分職稱,若男方比女方年齡大上十來歲,那是社會所能接受的。
 那為何到反過來就不為社會所接受呢?是因為女人老化的較男人快吧。不管是思想或是體力,漸漸走下坡的時間女性是早於男性的,達不成相互平衡的戀情或許也就是社會與父母難以接受的原因之一吧!
 師生戀是社會的禁忌戀情,但如果用開闊的胸襟看待它,或許不是這麼難以接受的事情。
 適度的,讓孩子飛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