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心思/邱富彥

  • 2013-02-27
去年八月八日,是與女友分開後的第一○一天,決定在她生日的這一天,給她萬般的驚喜與感動,期待能如願復合,因為我真的很想她。當晚,在她家公寓中庭,在朋友的幫助下,點燃由八十八支蠟燭所呈現出的I LOVE Y,並將刻了「心怡 我愛妳」的紅色紙板黏在可飄上天空的八十八個粉紅色系氣球上,期待她出現於二樓陽台時,氣球就在她的眼前,並同時獻上八十八朵紅白玫瑰,及她最愛的巧克力蛋糕,希望我的努力能感動她。
 然而,她卻選擇避而不見,或許她真的不在家,或許這就是她給的答案,我真的很希望她能看到我為她所做的一切,更希望我能親自見到她,告訴她我真的很想她。
 八十八支蠟燭熄滅後,天上開始下起了小雨,不知是老天在笑我,還是在為我哭泣,收拾之後,所有的東西及禮物請她室友收下,幫忙的朋友希望我能留下,他們怕我太難過,但我堅持回中部的家,因為我想一個人靜一靜想一想,告別了幫忙的朋友,一個人慢步在雨下,走著走著,心情愈走愈差,抓狂的衝動充斥著四肢,一直跑一直跑,將所有的痛苦挾帶著汗水宣泄而出,如同電影般,跪在雨中大聲的吶喊、狂叫,此時的汗水與雨水,我已分不出是否有淚水,整個人呆坐在路燈下,任憑小蟲在我耳旁嗡嗡響的飛來飛去,我已無力將牠們趕走,因我的心已放下。
深夜,一個人開車回中部的家,慢慢的開,慢慢的開,覺得回家的路好遠好遠,心已平靜了許多,但我一點也不怪她、怨她,並不是打擊太大,而是我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我盡力了,我不後悔,我告訴我自己真的結束了。
 當年,我與她是人人稱羨的班對,在大學畢業之後,我繼續攻讀研究所,而她離開了家鄉到台北工作,在考試前三個月我提出了分手。如今我考上了研究所,同時花了整整一○一天的時間,反省自己。
 我想,要找一個彼此喜歡的人很難,要找一個彼此了解的人更難,我們花了那麼多的時間,精力及代價,尋找最好的相處方式,當我明白時妳卻選擇不面對,當初我真的很傻,以為與妳分手後,就能全心全意的讀書,是我太自私,但後悔告訴我現在一定要把妳找回來。
我想那個我喜歡的人,那個我了解的女孩,我找到了,她就是妳,假如妳肯再給我一次的機會,我希望妳是我這一生最後一個女朋友,還記得當初追妳時寫給妳的那十五封信嗎?「可以給我一個機會讓我跟妳交往嗎」。或許正如她室友講的已經太晚了,但我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我盡力了,我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