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到遠地就讀私立國中、住宿在異地的女兒,低頭吃著速食店的薯條和玉米濃湯,她說:「薯條和玉米濃湯太貴,下次不吃了。」要我們不要再買。
把番茄醬沾上薯條,她再說:「薯條一包要四十元,玉米濃湯裡面沒有幾粒玉米,也要四十元;如果要吃,我要回到家自己做」。聽了,心知女兒長大了。不過,妻卻開玩笑說:「偶像歌手的光碟片,一片四百元不覺得貴;而八十元的薯條卻覺得貴!」女兒說:那不一樣。的確不一樣,因為漫畫和偶像歌手的相片、海報、CD,是女兒的最愛!
已經到了二月,為了今年元月份的某本漫畫,女兒連續跑了許多店都買不到,最後,還到漫畫專賣店去叫貨。不管男女歌手,只要是心儀的對象,相片、海報、CD、光碟片,一應俱全,她瘋狂到只差沒有去聽現場演唱會而已。有時候,她和妹妹也爭相蒐集報紙的影藝版歌星照片,常是姊妹吵架、爭執不下的導火線。她不在家的日子,還希望我能替她蒐集影藝版的報紙;青春期的心思,有時令人難以想像。
我因這幾年在職進修,苦讀拿學位之故,教育女兒的重擔就落在妻子的身上,我頗感虧欠。不知不覺中,大女兒就上了離家四十分鐘車程的私中,為父的我,也心疼她年紀尚輕,就得在異地寄宿;與家人聚少離多,連年節也未必能在家與我們聚首。
回想她初入學的第一個月,媽媽禁止她購買漫畫和偶像歌手的CD、光碟片,時常發生對抗,母女感情搞得很糟。我知道她因為課業的壓力,以及私校偏重成績,缺少同學中的互助與互動;因為成績常陪末座,較缺少老師關愛的眼神。這些事,在我三十多年前就讀私中時就經歷過的,所以,格外的心疼她。因此,夫妻倆偶而利用晚上到宿舍去探望她,買些她喜歡吃的給她。而我在開車載她返校途中,偷偷的帶著她去買少女漫畫和歌手CD,以滿足她少女的心願。
那是三年前的往事。如今,偶像歌手CD一堆,堆在音響的旁邊;偶而還看到她拿來聽聽。而將近一百本,幾個紙箱裝的各式各樣的漫畫和少女小說,則沒看過她再翻看,堆放在老舊鋼琴的旁邊,佈滿灰塵。
回顧前塵往事,對照現在高二的她--懂事乖巧多了;一路走來,才感到教養子女的不易,酸甜苦辣,盡在不言中…。
老爸也有女兒經/林萬來
- 20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