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是祝福/乃 欣

  • 2013-12-17
 明天我們就要簽字,我現在的心情,平靜中透染著濃稠的感受。
 兩個月前我問妳,要不要等到結婚週年紀念日,妳搖搖頭說不必。我想這樣也好,該來的就讓它來,不用拖。我原本的意思是,把我們的婚姻湊個整數,其後再思:三年哪算整數,而我們等不及三年。不算長的日子,我們度過了一種生活,經歷了一番心境,表面上恢復單身,其實跟從前的單身不一樣了。
 只要認真的生活過,成敗不足論,我們都同意這樣的觀點,而且努力過。我曾經試圖修改過自己的個性,儘管配合妳,妳對我亦然,但是,當我們發現彼此配合得相當痛苦,感覺到喪失自我,又得不到快樂的時候,這樣的配合,就沒有多大意義。雙方看不到成長,只是一味在忍耐中求全,累積抑鬱,維持一個形式,這樣的婚約似乎不值得堅持。我們後頭都還有一段漫長的歲月,來得及分頭重尋,再造彼此永生的福分,犯不著為了一個約定,長期賠累下去,把這個結束視做另一個階段的肇始吧!
 我們都曾經找了很久,花錢費神請托求助,終於互相確定,這樣的結局我並不覺遺憾,至少,我們勇於投入,不以「貴族」自欺,不拿膚淺的衣食樂趣自滿。對人生重大事務,我儘可能不做旁觀者,哪怕有一種清高在,或者可省卻多少煩愁。我樂意深嘗人生這一杯汁液,親自了解它的味道。有些事不能靠白紙黑字去領悟,做過就是經歷過就是享受過,不做才會令我後悔。
 我不想隻影行走人生的道路,過去如此,未來不變。這樣說是想告訴妳,跟妳在一起的日子,我曾經感受兩心合一之甜與美,為此我要謝謝妳,雖然它們是那麼短暫。行走人生路之際,我希望身旁有個人,別提照應扶持這一類大字眼,就說一道說說話吧!我要這種有人分攤共享的生活,外出時身旁有個伴,我要的是「一對」的生活形態,而非單獨度日。我從來不認為單身等同於自由。
  正如生命中有許多挫折,這件不如意的事就視為其一吧!不需否認它,不用高估它,儘量減低它的影響,讓它成為過去,我們得生活於現在和不斷湧至的未來。讓我們平平和和的分離,為爾後必須的見面,留些許怡然的空間。我們僅僅是不適合共同生活,不需要因此形同陌路。我相信愛情、婚姻、生活應當三合一,世有所謂分偶,有所謂兩地夫妻,這些為我所不堪想像,那怕當事人的說詞多麼巧妙。
 能這樣子和順的談論分手之事,實乃知識與文明之賜。知道妳很堅強,我仍有些許不放心,所幸要找比我好的男人並非難事,無論在那一方面。像凹尋覓凸,男女在個性上至少得有某種程度的吻合,始犯不著過度委屈自己或強壓對方。一時心痛難免,但願小小的傷口逐漸癒合。祝福是我此刻全部的思緒,唯一教我感到抱憾的,是這將近三年內,沒有給妳足夠的快樂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