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盛宜俊

  • 2015-09-10
 上個週末,大女兒和男朋友去逛超市。兩人挑完東西也付完帳,正要走出超商大門時,眼尖的大女兒看到地上有張千元鈔票;女兒拾起了鈔票端詳了一會兒,確定是張真鈔,問身旁的男友該如何處理;男友建議她交給櫃台的服務人員,如有遺失者,一定會去認領的;女兒聽了頗感認同,於是就將錢交給了櫃檯,也沒留下任何個人資料,兩人就離開了。
 回家後,大女兒有點得意的講述她的善行,我們夫妻倆也不吝惜的給予讚美。不料愛吐槽姐姐的兒子在一旁笑著說:「超商門口都有裝設監視器,姊姊其實是想暗槓起來,卻怕被監視器給錄了下來,才會不甘願的還了回去。」「我才不是那種人,你可別冤枉了我。」倆姐弟就這樣鬥起嘴來,還是經過我們的一番調停,才好不容易將紛爭平息下來。
 還真高興大女兒能如此的誠實,不枉我們夫婦倆平日的教導。這讓我聯想到讀小學五年級的時候,有次放學跟班上的某個同學結伴回家,我和同學兩人邊走邊玩,無意間看到在某個社區的大排水溝裡,躺著張好像是鈔票的東西,那條排水溝有些乾涸,垃圾和污泥倒是積厚了許多,還發出陣陣噁心的腐朽臭味。
 我顧不得骯髒,跳下有半個人高的水溝底部,忍著惡臭將錢給撿了起來。撥除了鈔票上的污泥,定眼一看是張百元紙鈔,這是當年台灣銀行發行的最大幣值鈔票,以現在的面額換算起來,大約也有一、二千元價值。印象中當年買支冰棒也不過一、二塊錢,這張鈔票的金額對我們來說,簡直就是天文數字。
  我和同學對望了一眼,兩人同時決定拿到警察局;在警察局裡,警察叔叔誇讚我們拾金不昧,還要我們留下連絡地址,說半年後要是沒有人認領,這些錢就會轉贈給我們;果然過了半年後無人認領,警察叔叔還專程來到我家,將百元鈔票交到我的手裡。拿到錢後,我也樂的與撿到錢的同學平分,那陣子零用錢花的還真痛快,我想應該是應驗了好人有好報那句話吧!(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