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青天辦案奇遇記/蘇菲

  • 2017-03-09
 在一個星期五的早晨,隔壁班導師私底下向我透露:「你要注意一下,你們班的學生好像在臉書裡開了一個社團罵社會老師哦!」在得知此消息的當下,我知道這件事情一定要處理,只是得好好思考該如何做,才能手到擒來、一擊中的,並把傷害降到最低。
 或許是心有所思,午餐雖吃得囫圇吞棗,索然無味,卻在最後一刻靈光乍現。於是,趕緊利用午休時間上網搜尋影片和資料,做成上課簡報,打算利用下午第一堂課對學生們「曉以大義」。
 「一位女學生在部落格被三十幾個同學辱罵,甚至恐嚇將她殺害,女學生精神受到壓迫而掉頭髮,她的父親一口氣將三十幾個未滿十四歲的同學都告進了法院……」連續播放了兩則國中生在網路上因霸凌同學而受罰(或被告)的新聞後,我隨即向學生說明濫用網路的法律責任,尤其大力強調刑法中的「加重誹謗罪」:「以文字或圖畫,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加重誹謗罪。」
 此時已有幾位學生開始互相對看,眼神閃爍。於是我話鋒一轉,問道:「有誰知道老師今天為何突然放著正課不上,來跟你們談論這些呢?」
 整個教室靜默數秒後,一位學生怯生生地說:「因為我們也在FB做了類似的事情。」此話一出,立刻有人激動大喊:「喂!你幹嘛說出來啊!」班級開始騷動,有些人說話分貝提高了。緊接著,侷促不安、眉頭深鎖、瞪大眼睛的焦躁情緒在教室蔓延、擴散……。
 我揮手示意要大家安靜後,說:「大家不必猜測是誰告的狀,老師會知道這件事是因為我接到一通秘密電話。」我特地在「秘密」兩字上加重語氣。學生聚精會神的盯著我,深怕漏了哪一個重要環節,專注的聽著我往下說:「昨天,少年隊的警察打電話給老師,跟我說分局裡的電信警察在網路上發現我們班有人在FB上謾罵社會老師,希望老師能瞭解一下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是的!我把消息來源的「黑鍋」推給警察先生去背了。出此「險招」,實乃權宜之計,主要是為了保護勇於說出這件事的人,不使其他學生有想要找出告密者的心理,以免造成二次傷害。
 說真的,這招「保護線人」的方法還真的奏效了,不僅完全杜絕學生揪出「抓耙子」的行動,甚至在我的追問之下,學生全都乖乖的「配合辦案」,連始作俑者都「自首」了,我也才知道全班都參加了這個「犯罪組織」,無一倖免。我驚訝於班上怎麼會如此團結的「同流合汙」?連素行優良的學生也加入了。學生這才無奈的表示:「是版主邀請我們加入的,我們沒辦法拒絕,但不敢罵老師,也不敢跟任何人說。」
 我語重心長的開導著學生:「你們天真的以為在FB開社團罵老師這件事,只要大家不說就不會有人知道?也不會有事?其實大家都已經觸犯法律了。警察要老師調查這件事,目的並不是為了要治誰的罪,畢竟你們年紀都還小,可能不懂法律,但法律可不是不知者就無罪。為了保護你們,教導你們,警察和老師的立場都是希望再給你們一次機會,只要你們立刻關閉社團,永不再犯,就當這件事沒發生過。」說完,我當場開放班級電腦讓學生退出社團,並親眼「見證」這個不當社團的關閉。這件事火速的在一堂課裡被處理了。
 故事有沒有後續發展呢?自然是有的。天底下還真有這樣誤打誤撞,巧得天衣無縫的事情發生!
 隔了一個周末,星期一一早,果然有兩位警察到班級來與我對話,學生緊張的認為警察是來查「網路謾罵案」的,因此我順勢利導的再追蹤問話:「你們確定關閉臉書社團了?以後不再做網路霸凌的事了?瞭解使用網路的法律責任了?」學生們點頭如搗蒜。得到學生們的肯定答覆後,我也鬆了一口氣:「如果你們都明白了,今後也不再犯類似的行為,警察先生要老師轉告你們,以後就堂堂正正做人,不必再擔驚受怕了。」
 殊不知,兩位警察其實是來調查周末假期發生在學校裡的校園失竊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