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情/石隱

  • 2018-09-12
 (待續)「唉!他病了,還住過醫院。」  「病過,還住醫院?」  「大概是奶粉不對勁,拉肚不停。」  「啊!」  當我要抱他到義母那兒的時候,一位我從未見過的小姐走過來,圓睜著大眼問我:  「你要抱走?」  「我!」我還未及回話,張萍攔斷話說:  「凌小姐,叫他抱走,他是他的爸爸。」  「他,他不!」  「等於是他爸爸,小傢伙要不是他,早就被洪水沖走了。」  「真的?」  「可不是,那位被狼吃掉心肝的媽媽。早不丟,晚不丟,偏偏在大風大雨丟在路上,要不是李先生和孩子的命大,哼!早完了。他……」  張小姐指著我還要說著什麼時,我抱著小傢伙走了。三個月不見,義母的身體不如以前,精神也差了很多。看到我,顯得很高興,看看我,逗逗孩子。說:「你們好似有緣。喜歡他?」  「要是我的兒子就好了。」  「收養他。」  「我那有條件。」  義母笑了,接過孩子在懷裡搖呀搖的。喃喃自言地:「媽媽不要你,奶奶要你,笑,笑個給奶奶看。」  逗小孩玩了一陣子,將小孩抱送回嬰兒室的時候,新來的凌小姐迎過來:  「他該餵奶了。」  「啊!謝謝您!」  他看看我,眼鼓得老大。  「先生,您貴姓?」  「我姓李。」  「您真的很喜歡他?」  「我們有緣,真的很喜歡他。」  「啊!」原來她微笑著,這時低了頭把臉埋在嬰兒的胸前走了。  是同情?還是可憐?她待這個被人遺棄的嬰兒比別人關心,我還聽張萍說,每天夜裡,她還抱著孩子睡覺。  我喜歡這個嬰兒,她也喜歡他。因此,我和她之間的距離拉近了,我們談很多事,可以說多半不著邊際的事。只是一談到這個被遺棄的嬰兒,她就沈默。尤其是揣摸這嬰兒的母親,她顯示了她的個性,力爭著為嬰兒的母親反駁我;說我只瞎猜壞的一面,不用另一個角度來同情,說我不瞭解人性,更不瞭解這社會的反常。  為了報孩子的戶口,已是半年以後的事,延誤的原因,是為嬰兒的父母留一個領回的機會,在久等無人來領回的情形下,又不能不報。可是如何報--棄嬰?這對孩子以後會不會有影響?  為這,義母微笑著徵求我的意思:  「是你揀來的,就報李好了。」  「不行。再等一陣子好了。」  「半年了,不報不行耶!」  「這樣好了,我看凌小姐待他很好,就報姓凌好了。」我這樣建議。  「好是好,只怕凌小姐……」  「姓凌的,又不是凌小姐一個。」  「這也是辦法。」  當我將這個意思告訴凌小姐之後,是高興?還是……,她哭了,而很驚奇地問我:「為甚麼要用我的姓?」(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