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完墓後,大家往餐廳駛去,由於跟車的妹婿,與我們距離拉開了,老公便減速慢行等他們,沒想到緊跟在我們後面,未與我們保持距離的摩托車騎士,因要閃躲我們,差一點就自撞到橋墩,老公自認理虧,趕忙搖下車窗道歉,哪知機車騎士,一口咬定我們是故意的,任憑老公如何解釋都不聽,破口大罵我們的不是,接著他的老婆也加入戰場,老公索性停在一旁,讓他們罵個痛快。
而我卻瞄到他們車前站個大約三、四歲的小男孩,一臉不解的望著自己的爸、媽,無所適從的模樣,我心疼的望著他,今天是他還小,所以無法理解父母的作為,如果他已從學校學到「得理讓人」的道理,是否會為父母的「得理不饒人」的態度感到難過呢?
笑先生修養好,不與他們計較,只見先生慢條斯理的說出:不預期的緩慢下來,造成別人的困擾,是我們的錯,道歉是應該的,更何況我們車上也坐著女兒,要教會她做錯事,就該道歉,做孩子的好榜樣。
女兒笑著對爸爸說:「道歉完,就該趕快開走,哪有那麼笨,還停在那裡讓他們罵。將來那位小弟弟長大後,也學他們的父母不講理,亂罵人家,那豈不是都是爸爸害的?」
「身教真的重於言教」,如果父母沒有注意這點,將來受害者將是自己的兒女。
得理且要饒人/林玲仰
-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