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初審通過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
修正案,其中最重要的條文為金、馬、澎等離島營業稅
歸零,未來立法通過將免徵營利所得稅、貨物稅、關稅
。對於這項實質照顧離島的重要法案,我們期盼行政、
立法機關再加把勁,讓修正案在立院院會儘速通過,使
離島成為真正的免稅天堂。
根據立院初審通過的第十條條文為:離島地區之營業
人,於當地銷售並交付使用之貨物或於當地提供之勞務
,其營業稅為零,其所得免徵營利所得稅;澎湖、金門
、馬祖地區的營業人進口並於當地銷售之商品,免徵關
稅;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之貨物,亦免徵貨物稅。
離島建設條例於八十九年四月五日公布,原立法意旨
是希望透過立法推動離島建設,促進產業發展,改善生
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也就是期望將離島的發展融入
國家綜合建設計畫。其中包括了提供金馬兩岸直航的法
源依據、免徵營業稅等等。
自離島建設條例開始施行以來,雖然有多項條文已付
諸實施,但在實際的執行上,仍不夠落實,未能讓離島
居民真正受惠,在整體的成績上,和離島居民的期望也
有著極大的落差,因此要求中央對離島建設條例的落實
為離島免稅區再加油
- 200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