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公務員年終考核/文:根本

  • 2001-12-29
時光荏貞lash;,一年容易又歲末,又是公務員辦理考核的 時候了!每年到這個時候,很多單位總會出現「考核症 候群」,今年當然也不例外。其實,公務員辦理考績, 針對一年來的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表現,本諸信賞 必罰的原則,作公正、公平之評比,用以獎優汰劣,激 勵團隊士氣,提昇員工素質;這項評比,訂有等級人數 比例,超過八十分者列為甲等,不但可以加祿晉爵,更 可獲得一筆可觀的獎金,對公僕深具實質助益。 然而,每當核發考核通知單,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 甚至出現情緒化的擾嚷,或消極性的怠惰。因為,沒有 超過八十分者,幾乎人人面有菜色;超過八十分者,分 數也在比高低,依舊有人心裡不舒服。因此,考核獎金 之核發不僅沒有發揮預期效果,相反地,常常成了單位 團結和諧的絆腳石! 不容否認,公務員考核獎金之設立,用意甚佳,可惜 作業在「保密」的陰影下,常常「聖聖佛遇到瘋弟子」 ,評比方式沒有根據考核要件及勤惰獎懲,大權操在少 數人手裡,高興給誰就給誰,每每作為排除異己,酬庸 乖順的籌碼。君不見,很多單位裡,那個不知好歹的員 工曾經選錯邊,或得罪主官管,便鹹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