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通航與人權保障

  • 2002-01-12
對兩岸通航人權,有不得不言者,約述之如下: (一)就兩岸通航而言,實屬大勢所趨,縱政府目前 仍持保留態度,但此潮流銳不可當,唯有導之、順之, 否則背道而馳將徒取其辱,且造成人民與執法單位之對 立,殊非明智之舉。 (二)就世界人權趨勢而言,任何研究人民權利與國 家安全的關係問題,就免不了直接或間接地涉及到國家 主權問題。如果把國家主權與人權保障相提並論,孰輕 孰重則屬見仁見智之問題,從型式上看,國家主權與人 民權利之間的關係似乎是一種零和關係;所謂零和關係 ,係指在競爭中,競爭雙方得失均為零,一方有所得必 定是另一方有所失,不可能兩全其美或各取所需,但如 從實質上的層面以觀,則不難發現,國家主權與人民權 利,絕不會是對立或矛盾的,相反的,反而是相輔相成 ,唇齒相依的,因為國家主權經常涉及到如何促進全民 的忠誠與團結,特別是如何促進重視人權與加強人權之 保障,換言之,用如何保障人權方法與制度,來促進國 家的安全,正是國家主權力量的提昇與意志展現,而國 家發展的目的,也只有一個,即促使國家走上民主富強 之路,而人民的權利則得到大幅度的進步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