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消費者權益保護系列之二

  • 2002-02-26
「消費者保護法」主要內容為何?

 消費者保護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消費者保護法立
法目的即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
全,提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事實上,消費者保護法
並非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唯一依據,在現行連lash;多行政法
規中,最常見者如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化粧品衛生管理
條例、食品衛生管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等等,都可能
在發生消費者權益受損後成為請求賠償或處罰企業經營
者的依據。

 因此,消費者保護法第一條第二項也明文規定:「有
關消費者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
其他法律之規定。」簡言之,凡是有關消費者權益保障
事項,消費者保護法中有規定的,以該法為適用依據,
消費者保護法未規定的,才適用其他法律。也因此,與
每一個國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消費者保護法,大家實在有
加以認識的必要。

 我國「消費者保護法」公布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十一
日,內容共分七章六十四條。第一章為「總則」,有關
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專有名詞的定義、基本原則
及主管機關等,均明文規定在這一章。

 第二章為「消費者權益」,本章為消費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