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公告本縣三十六段無主土地

  • 2002-07-09
【本報訊】連江縣政府公告本縣南竿、北竿、莒光共
計三十六段無主土地,無主土地由縣府代管,公告期間
一年,代管期間內原權利人得檢具有效產權憑證,向連
江縣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公告代管期滿,若無人登記
則為國有土地。

縣府公告及代管本縣南竿鄉、北竿鄉以及莒光鄉共三
十六段無主土地,包括南竿的復興、介壽、福澳、清水
、津沙、仁愛、珠螺、馬祖、四維、黃官嶼、劉泉礁、
鞋礁等十二段;北竿的后澳、塘岐、橋仔、芹壁、午沙
、板里、白沙、大坵、無名島、高登、峭頭、進嶼、三
連嶼、中島、白廟、老鼠礁等十六段;莒光的福正、大
坪、田澳、青帆、犀牛嶼、大嶼、林坳、蛇島等八段。

縣府表示,無主土地清冊、地籍圖置於南竿、北竿、
莒光鄉公所、地政事務所以及桃園馬祖同鄉會。

以上無主土地,縣府已辦理地籍測量,並經地政事務
所公告受理所有權登記,南竿地區時間為民國八十九年
四月十三日、六月十三日以連地所字第○四四二、○七
三○號公告六個月受理登記;北竿地區於民國八十八年
五月十四日以連地所字第○四七九號公告二個月受理所
有權登記;莒光鄉於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五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