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宣示查辦幽靈人口決心 籲無居住事實選民,不要

  • 2002-06-07
【本報訊】縱使有的鄉親認為遷徙自由是憲法所賦予
的權利,不是幽靈人口;但是法務部卻明示幽靈人口投
票是犯法的,而且檢察官也在全力查辦幽靈人口投票,
提醒不住在這個選區,而是為了投票給特定人選才遷移
戶口的選民,請不要去投票,以免觸法。

檢察官指出,幽靈人口投票會使投票產生不正確結果
,係犯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罪,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