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落地 東引即起強制執行

  • 2002-06-04
【本報訊】為落實垃圾不落地的既定政策,東引鄉公
所在宣導工作告一段落後,即日起針對提前把垃圾拿出
放置街上的行為,將採取開單告發的積極措施,呼籲每
位鄉親共同維護環境清潔衛生,提昇生活品質。

鄉公所指出,東引鄉實施垃圾不落地已有數年,民眾
對由垃圾車穿梭街道直接收取的方式都已經相當熟悉和
習慣。前陣子分送宣傳單到每個家庭中,主要目的是提
醒民眾,夏季已到,希望每一個人都能配合垃圾不落地
的措施,了解落實垃圾不落地對環境清潔衛生維護的重
要性。

鄉公所強調,垃圾不落地的規定,就是經由垃圾車沿
街收集垃圾,其他時間不得放置在街道。民眾如提前把
垃圾堆置在街道且離去,即已屬於棄置垃圾的行為,依
法會被開單告發。鄉公所進一步表示,垃圾都是由垃圾
車定時定點巡迴街道直接收取,並無指定地點放置垃圾
的做法。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棄置垃圾可處新台幣一千二百
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