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政風室提供
一、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六,下午,有自稱民眾日報記
者及記者聯誼會會長之「陳俊明」,以電話向本署洪檢
察長表示,民眾日報成立五十一週年,為慶祝社慶,要
求本署付費以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被害人保護協會之
名義贊助刊登廣告,以示祝賀之意,本署檢察長自「陳
俊明」之談話內容及語氣,發覺有異,乃向民眾日報總
社人事室查詢,詢問結果並無名為「陳俊明」之採訪記
者,該社亦無以辦理五十一週年社慶為由,責成採訪記
者向各機關要求付費刊登贊助社慶廣告之事。本署洪檢
察長發現可能係不法詐騙集團藉詞行騙,乃由本署主動
分案,由葉麗琦檢察官指揮澎湖縣警察局,會同新竹縣
警察局共同偵辦,於九十一年三月三十日下午,在新竹
縣查獲涉案嫌犯「范揚吉」(即冒名「陳俊明」之人,
有常業賭博前科),經偵訊之後,嫌疑人坦承上情,並
供稱行騙之地點遍及全省各政府機關與公司行號。本署
再向民眾日報查詢是否有接獲其他遭同樣手法詐騙而向
該報反映情事,該報社表示有部份之高雄民意代表亦曾
接獲相同意圖行騙之電話,據此,因有多項犯罪事證待
查,本署檢察官認嫌疑人范揚吉有逃亡及
謊報利用媒體廣告行騙
- 200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