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澳後港廢棄船隻依法處理 公告期滿至九月 船主留意

  • 2002-07-08
后澳後港廢棄船隻依法處理 公告期滿至九月 船主留意

后澳後港廢棄船隻依法處理 公告期滿至九月 船主留意

【本報訊】北竿后澳後港多艘廢棄漁船已由鄉公所正 式公告要求船主遷移,今年三月開始公告至今,船主並 無任何動作,到今年九月將公告期滿,政府將依法處理 ,請船主注意。 后澳後港內停泊了多艘廢棄漁船,船身破裂已不堪使 用,為避免廢棄船隻影響沙灘澳口景觀,鄉公所依據相 關法令於今年三月二十五日正式公告要求船籍主要儘快 遷移,但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船隻主動遷移。 鄉公所表示,處理廢棄船隻必須依法完成公告程序, 這次公告將在九月期滿,屆時若船主還沒有進一步動作 ,鄉公所將依法予以處置,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法令 處理,請船主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