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自用車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至七月
三十一日止已經屆滿,連江縣公路監理所特別籲請車輛
所有人,如尚未繳納者,請儘速編納。
連江縣公路監理所表示,監理所自用車列管車輛數約
有一千五百餘輛,根據統計到目前為止,已繳納車輛約
一千一百餘輛,繳納汽燃費的車主已有八百五十餘人,
佔八成多。
監理所依據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汽車所有人逾期
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交通部已於九十年三月一日
公告,對汽車燃料使用費欠繳之車主處予罰鍰。監理所
強調,車主若逾期繳納燃料費,將被處以新台幣三百元
至三千元罰款,為保障個人權益,請車主儘速繳納以免
逾期受罰。
汽燃費之繳費方式,監理所說,除可持繳納通知書至
各台灣銀行金融機構繳納外,民眾亦可至監理所繳交,
外島車輛所有人可以至郵局劃撥,帳號一九二三一○二
三,戶名為「連江縣公路監理所汽車燃料使用費專戶」
,或來本所統一繳納。
監理所說,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的汽車所有人,可電
話連繫補單。監理所電話:二二六九四、二二○八九,
或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補單繳納。
汽燃費開徵截止 未繳納者儘速繳交,以免受罰
- 200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