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消防局西莒檢查消防設施

  • 2002-06-25
 【本報西莒記者陳樂團報導】為維護社會大眾安全, 連江縣消防局依據消防法第十一條及防焰性能認證實施 要點第二點所規定應使用防焰物品之場所實施安全檢查 。  昨日消防局秘書曹典鈺在西莒消防分隊長陳玉誠陪同 下,檢查莒光轄內旅館、龍lash;館及特種營業場所消防設施 ,對未依規定使用具有防焰性能之地毯、窗簾、布幕、 展示用廣告板等物品之商家要求限期改善,以確保自己 家人及社會大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