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維護替代役役男及眷屬合法權益,安定
服勤士氣,內政部役政署辦理「替代役役男及眷屬法律
諮詢服務」,提供民、刑事、行政等法律諮詢服務,隨
時解答疑難。
「替代役役男及眷屬法律諮詢服務」,服務對象為替
代役男及眷屬,包括配偶、直系血親、遺眷,其他依法
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的人。法律服務範圍有服務對象個
人涉及民、刑事、行政等各項法令疑義之解答,服務對
象間,或非替代役役男間之法律糾紛之調處,協請鄉鎮
市區所調解委員會辦理。
另以下事項則不予法律服務:因違法而受軍法或司法
機關刑事審判者;因違記而受行政處分者;違反替代役
實施各項法令規定者;招標、開標或議價等採購事務。
申請程序如后:
一、書面申請:
(一)替代役役男:於軍事基礎訓練期間逕向本署申
請;於專業訓練或服勤期間分別向需用機關或服勤單位
申請,函送本署予以服務解答;或親自逕持身分證明口
頭申請,由受理人員製作記錄,註明姓名、年齡及身分
證或役籍字號,以資填寫「替代役役男及眷屬法律諮詢
服務記錄表」,並繳附相關證明書類文件影本,以資憑
辦。
役政署辦理替代役役男及眷屬法律諮詢服務
- 200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