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所得稅申報鄉親及早補申報

  • 2002-07-24
 【本報訊】尚未辦理九十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的地方
鄉親,台灣省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籲請儘早申報,以
免受罰。

馬祖服務處表示,九十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
五月三十一日截止,請尚未辦理申報或有漏報者儘早申
報,以免受罰。

 馬祖服務處說,所得稅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納稅義
務人已依規定辦理申報,但對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
報或短報情事者,處以所漏稅額兩倍以下之罰鍰,如未
依規定自行辦理結算申報,而終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有
依規定應課稅之所得者,除依法補稅外,應照補徵稅額
處以三倍以下之罰鍰。

 馬祖服務處特別呼籲民眾,如果尚未辦理綜合所得稅
申報,或於申報後接到扣(免)繳憑單時,在稽徵機關
尚未進行調查前,請儘速向所屬稽徵機關辦理補報並補
繳所漏稅款,以免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