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營利事業用統一發票 明年起至國稅局服務處申購

  • 2002-12-16
【本報訊】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
,地區營利事業及公告(公有)事業所需使用之統一發
票申購作業,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請向財政部台灣
省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南竿鄉福澳村一○○號)辦
理,該處將竭誠為您服務。電話:二五八六一;傳真電
話:二五八五七。如欲申購九十二年度之統一發票,即
日起請向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