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氣熱,白天不適合運動,為了不要讓小朋友整天打電動,所以鼓勵晚上出去動一動,好不容易約了幾個同學有興趣,晚餐隨便爬一爬,七點就興奮的跑去體育館排隊想佔一個羽毛球場地,八點開始打球。
但是,有一位「大人」,到了體育館看到都沒場地時,先觀察其他場地都是「大人」在使用,不敢去搶,就會跑去和小朋友說:「小朋友,這場地不是給你們玩的,是用來比賽的,你們趕快離開,把場地讓給我們比賽用,如果你們不服,就和我們比賽,輸的離開」;可是小朋友怎麼會是大人的對手,三兩下就被ko了,場地就這麼被強佔走,小朋友們也敢怒不敢言,鼻子摸摸不敢不把場地讓出來。
請問教育處,體育館是不是供全民共同娛樂的場合?如果沒有公告禁止使用,是不是誰先排到誰先使用?為什麼「大人」可以姍姍來遲,一到場就把「小朋友」趕走,小朋友們雖然一肚子的氣,卻不敢得罪「大人」。
請問教育處現場是否有管理員,如果再發生這種大欺小的情形時,小朋友是否可以請管理員出來主持正義?好不容易小朋友願意放下手機出去運動,卻三天二頭被欺負受氣,害小朋友現在又不想去打球了。縣政府是不是要提供一個「友善」的運動環境,不然小朋友回來氣噗噗的說,我七點來排隊,八點開打,憑什麼大人八點十分一來就可以把我們趕走。這要讓我們做父母的怎麼教小朋友?要說雖然那個大人是錯的,但他就是可以佔到場地,因為這個社會就是誰強勢,誰就有辦法嗎?這樣會不會誤導小朋友以後凡事都不用講理,誰的拳頭大,誰說的算。
「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馬祖這個善良純樸的地方,怎麼會有如此的「社會教育」。重點是那位「大人」還不止一次這般強佔場地,這真的是最壞的示範。
教育處 發表於 2024-06-26 18:23
感謝網友的提醒:本處會加強場地使用之宣導,讓民眾可以享受快樂運動的感受,都已請相關羽球愛好者協調並宣導公平和尊重的價值觀,建立一個友善和公正的運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