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公司營業規章第三章第三節規定,本公司得停止供電或限制用電之情形規定: (一)依法令規定。 (二)遭受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故。 (三)設備故障或運轉發生事故。 (四)電源供應不足。 (五)檢修設備、工程施工或其他供電安全上之需要時。 前項第一款停止供電,本公司係依該法令主管機關通知,會同到場配合執行,其餘各款除事前無法預知之事故者外,應預先以公告、新聞媒體發布或其他方式通知。 電業基於發、供電設備特性及運轉維護之限制,無法保證永不停電,用戶對用電不能中斷之用電場所或設備,應視個別需要自備適當之發電機或不停電電源裝置等,作為備用電源。 依據本公司營業規章第四章第六節規定, 本公司依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停止供電或限制用電時,除可歸責於用戶之原因者外,按停電時數給與基本電費扣減。 台電馬祖區營業處
編輯部 發表於 2023-06-22 16:36
依據本公司營業規章第三章第三節規定,本公司得停止供電或限制用電之情形規定:
(一)依法令規定。
(二)遭受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故。
(三)設備故障或運轉發生事故。
(四)電源供應不足。
(五)檢修設備、工程施工或其他供電安全上之需要時。
前項第一款停止供電,本公司係依該法令主管機關通知,會同到場配合執行,其餘各款除事前無法預知之事故者外,應預先以公告、新聞媒體發布或其他方式通知。
電業基於發、供電設備特性及運轉維護之限制,無法保證永不停電,用戶對用電不能中斷之用電場所或設備,應視個別需要自備適當之發電機或不停電電源裝置等,作為備用電源。
依據本公司營業規章第四章第六節規定, 本公司依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停止供電或限制用電時,除可歸責於用戶之原因者外,按停電時數給與基本電費扣減。
台電馬祖區營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