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網友所詢國清週被丟棄的物品是可以撿的嗎?本局回應如下 一、丟棄當下並取得丟棄者同意者可認定為對環境有益的二手物再使用行為。 二、丟棄後在處所中搜揀經廢棄之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自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貯存工具、設備或處所中搜揀經廢棄之物。」屬違法,禁止之行為。 三、年終大掃除期間,工作人員已甚忙碌,若民眾若同時進行搜揀經廢棄之物,除影響工作外,也有危險性;本局呼籲民眾禁止該行為。 四、鼓勵民眾對於仍可使用之物品但自家已不要而想排出時,可考慮年度各處辦理之二手物交換方式處理,讓資源有效再使用。 感謝網友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關心您
環境資源局 發表於 2026-01-22 11:03
有關網友所詢國清週被丟棄的物品是可以撿的嗎?本局回應如下
一、丟棄當下並取得丟棄者同意者可認定為對環境有益的二手物再使用行為。
二、丟棄後在處所中搜揀經廢棄之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自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貯存工具、設備或處所中搜揀經廢棄之物。」屬違法,禁止之行為。
三、年終大掃除期間,工作人員已甚忙碌,若民眾若同時進行搜揀經廢棄之物,除影響工作外,也有危險性;本局呼籲民眾禁止該行為。
四、鼓勵民眾對於仍可使用之物品但自家已不要而想排出時,可考慮年度各處辦理之二手物交換方式處理,讓資源有效再使用。
感謝網友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