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雲高無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北竿雲高無 能見度10公里以上
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6 日 農曆五月十一 星期五

馬上處理

行人地獄

台灣引起爭議的行人霸王條款,在馬祖感覺完全沒有在執法,尤其清水的斑馬線,法規實施這麼久以來幾乎都沒有車輛會禮讓行人,難得遇到有禮讓的,感覺起來是觀光客,難道我們的鄉親都不用遵循法規嗎?前一陣子還有學童下課過馬路被車子擦撞,是否請警察局加強一下執法,保障用路人的安全!謝謝!
  • 警察局 發表於 2025-06-04 16:57

    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反映「行人地獄一事」,兹回復如下:
    一、本局已責成南竿警察所持續加強清水濱海大道及行人穿越道路段,機動巡邏及稽查強度;並協同本縣道安團隊賡續宣導交通「停、讓」觀念,守護用路人通行安全,防制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二、在此提醒駕駛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可以處罰600元至1,800元;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最高可以處罰6,000元,如果行人違規亦可以處罰500元。

    三、民眾發現交通違規,請撥打警察局報案專線電話:110,本局將立即派員警到場處理;另對於違規行為發生起7日內,民眾可以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即予舉發。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發揮交通同理心,以維護本縣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
    感謝您對警政事務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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