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網友對裝置藝術品的關心,網友所提本縣裝置藝術品是否幾年後成為破壞景觀的東西,文化處說明如下: 有關本縣所有公共藝術裝置,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5條規定之公有建築物,即應依法設置公共藝術,且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其設置皆需透過本縣公共藝術審議會審查,審查重點在於公共藝術之公共性、藝術性及在地性。 另外,馬祖國際藝術島期間,對外開放策展的裝置藝術,都經由本府文化處審查後辦理,融合馬祖在地藝文特色、結合藝術、休憩、教育之功能。 作品應反映馬祖在地環境、建築空間特色,並就材料、質感、造型、色彩、量體及視覺景觀等。並以公共性、藝術性、在地性為原則。本府文化處後續亦會加強裝置藝術作品之維護管理工作,以維持裝置藝術作品之美觀及整體性。
文化處 發表於 2023-09-11 11:14
首先感謝網友對裝置藝術品的關心,網友所提本縣裝置藝術品是否幾年後成為破壞景觀的東西,文化處說明如下:
有關本縣所有公共藝術裝置,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5條規定之公有建築物,即應依法設置公共藝術,且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其設置皆需透過本縣公共藝術審議會審查,審查重點在於公共藝術之公共性、藝術性及在地性。
另外,馬祖國際藝術島期間,對外開放策展的裝置藝術,都經由本府文化處審查後辦理,融合馬祖在地藝文特色、結合藝術、休憩、教育之功能。 作品應反映馬祖在地環境、建築空間特色,並就材料、質感、造型、色彩、量體及視覺景觀等。並以公共性、藝術性、在地性為原則。本府文化處後續亦會加強裝置藝術作品之維護管理工作,以維持裝置藝術作品之美觀及整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