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您反映「公務機關內禁止吸菸,建立設吸菸室」一事,本局查處兹回復如下: 一、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第4款: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爰本局未設立室內吸菸室,僅於戶外設立吸菸區(本局大樓二側停車場)。 二、 本局將持續宣達同仁及洽公民眾,嚴禁於室內吸菸,如遇違法吸菸者,將通報本縣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裁罰。 連江縣警察局感謝您對警政事務的關心!
警察局 發表於 2024-12-16 19:08
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您反映「公務機關內禁止吸菸,建立設吸菸室」一事,本局查處兹回復如下:
一、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第4款: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爰本局未設立室內吸菸室,僅於戶外設立吸菸區(本局大樓二側停車場)。
二、 本局將持續宣達同仁及洽公民眾,嚴禁於室內吸菸,如遇違法吸菸者,將通報本縣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裁罰。
連江縣警察局感謝您對警政事務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