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通,如何通

  • 2000-12-14
 「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解析推動
兩岸小三通為地區各界多年期盼的目標,今年三月廿一
日,總統選舉方興未艾之際,曹爾忠等離島立委以強渡
關山方式通過「離島建設條例」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為促進離島發展,在臺灣本島與大陸地區全面通航之前
,得先行試辦金門、馬祖、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
不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法令限制;其
實施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四月五日離島建設條例公布施行,該條文的通過,無
疑對外宣示兩岸小三通已正式開始進入執行階段,對地
區鄉親來說,企盼多年的兩岸直航心願終於即將實現。
但是,在小三通即將落實之前,諸多問題也紛沓而來,
其間包括人員如何通航、大陸人民是否能來、那些貨物
可進出馬祖、那些船舶可做為通航或載貨工具、申請通
航及通商的程序如何辦理、漁船能否載運大陸水產品、
旅客攜帶大陸物品入出馬祖是否受限、兩岸金融交易如
何進行等等。
 類似問題,不僅中央相關部會在擬訂實施辦法時,紛
紛提出應對措施,地方政府為因應兩岸小三通所可能面
對不同的狀況,也於今年十月三日提出一份「連江縣政
府對馬祖與大陸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