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通,如何通

  • 2000-12-14
 「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解析推動 兩岸小三通為地區各界多年期盼的目標,今年三月廿一 日,總統選舉方興未艾之際,曹爾忠等離島立委以強渡 關山方式通過「離島建設條例」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為促進離島發展,在臺灣本島與大陸地區全面通航之前 ,得先行試辦金門、馬祖、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 不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法令限制;其 實施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四月五日離島建設條例公布施行,該條文的通過,無 疑對外宣示兩岸小三通已正式開始進入執行階段,對地 區鄉親來說,企盼多年的兩岸直航心願終於即將實現。 但是,在小三通即將落實之前,諸多問題也紛沓而來, 其間包括人員如何通航、大陸人民是否能來、那些貨物 可進出馬祖、那些船舶可做為通航或載貨工具、申請通 航及通商的程序如何辦理、漁船能否載運大陸水產品、 旅客攜帶大陸物品入出馬祖是否受限、兩岸金融交易如 何進行等等。  類似問題,不僅中央相關部會在擬訂實施辦法時,紛 紛提出應對措施,地方政府為因應兩岸小三通所可能面 對不同的狀況,也於今年十月三日提出一份「連江縣政 府對馬祖與大陸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