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 --農林管理: 一、生產有機堆肥,推廣有機蔬菜,使廢棄資源再利用,發展高品質農產品,增加農民收益。 二、農業生產技術輔導,舉辦教育訓練,提升農民栽培技術,降低生產成本。 三、農特產品開發,發展地區特色,輔助觀光發展。 四、不定期進行四鄉五島農機損壞修理,服務農民。 五、輔導休閒養菇場設立,補助溫網室興建,使產業與觀光結合,增加遊憩景點。 六、舉辦觀光與農業結合宣傳活動,增加馬祖地區旅遊資源。 七、莒光及東引衝鋒帶造林,達到防風抗旱、保持水土及涵養水源的效果。 八、繁殖原生景觀植物及造林苗木,建立馬祖城鄉特殊風貌。 九、四鄉五島公共空間綠美化,配合觀光立縣目標,改善生活環境。 十、四季花苗培育及更換道路周邊花壇,使馬祖四季都是花團錦簇。 十一、持續進行苗木維護管理工作,確保美化成果。 十二、積極輔導農民轉型投入環境美化工作,辦理工程外包,落實政府政策。 十三、舉辦植樹月、花卉研習等推廣活動,使綠美化與民眾產生互動,與生活充分結合。 十四、收集馬祖石蒜與百合種原,進行種苗繁殖,為日後復育特有種原,建立特色景觀預作準備。 十五、飼育馬祖地區蝴蝶,建立解說教育系統,舉辦活動推廣生態保育觀念。 十六、建立馬祖植物基礎資料,編印馬祖地區植物圖鑑,作為生態教育解說參考。 十七、發表黑嘴端鳳頭燕鷗生態紀錄影片,提升我國及本縣在國際生態保育的地位。 十八、持續進行馬祖地區昆蟲相調查,建立地區昆蟲基本資料,進而將昆蟲資源永續利用發展觀光。 十九、於報紙、電視宣導水土保持觀念及重要性,辦理水土保持宣導活動。 二十、加強濫墾、濫挖等違法行為之查報與取締。 二十一、辦理四鄉五島邊坡植草覆蓋工程,減少土壤流失保持水土。 二十二、加強畜牧場生產輔導增加產業效能,增進農民收益。 二十三、加強防檢疫工作,防止重大禽畜疫病入侵,確保畜產業能穩定經營。 二十四、收容中心興建管理室及畜牧中心修繕。 二十五、賡續辦理屠宰場設備改善,以符合標準並提升肉品品質及衛生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 二十六、建立健全而完善的寵物登記、辦理犬隻晶片植入及流浪犬收容管理業務。 二十七、辦理犬隻疾病防治及宣導,注射狂犬病疫苗,有效杜絕狂犬病入侵,保障人畜生命安全。 二十八、巡迴全縣犬隻節育,減少犬隻過度繁殖,造成本縣環保及其他社會問題。 二十九、不定期舉辦動物保護宣導活動,建立全民愛護動物共識,提升國家國際地位形象。 三十、鼓勵農友轉作,生產綠美化苗木,並訂定契約生產 三十一、加強輔導農友對農藥使用教育及訓練,生產合乎安全衛生之蔬菜,供應消費者需求。 --漁業管理: 一、持續辦理裙帶菜、鮑魚等養殖之育苗及推廣輔導工作,以提高漁民收益。 二、辦理漁村新風貌之富麗漁村工程,以提升漁村生活品質。 三、海域生態調查暨生態旅遊規劃,增進地區觀光。 四、辦理水產種苗放流及效益評估。 五、辦理本縣水產動植物之限定漁獲體長,以保育漁業資源。 六、持續輔導漁產品加工班,及建立觀光加工廠,以提升漁產附加價值。 七、辦理漁業各項救濟工作,以減少漁民損失。 八、辦理馬祖高中建教合作,以培育地區漁業人才。 九、督導漁會業務,健全漁會組織,以辦理各項漁民福利工作。 十、辦理大陸走私水產品及越界捕魚之漁船、漁具等銷毀,以遏止大陸漁民破壞我沿岸資源。 十一、收購地區老舊漁船,以紓解漁業資源壓力,及減少海難之發生。 十二、劃定福澳漁港範圍,以便漁港法管理。 十三、配合海巡隊加強維護地區海域工作,防止大陸漁船越界捕撈,以維護我漁民生計。 --工商管理: 一、建立營利事業(設立、變更、註銷、停業)登記,審查作業程序。 二、視廳歌唱業等八種行業暨電子遊戲場業、資訊休閒業,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定期實施稽查作業。 三、商品標示稽查考核作業。 四、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四月辦理實地考核作業。 五、馬港商店街改造工程。 六、國宅年度計畫之擬定。 七、國宅貸款業務公告、受理申請及申請資格審核與核定。 八、國宅貸款經費核撥。 九、國宅貸款之收繳及國宅報表之彙整。 十、青年購屋低利貸款業務公告、受理申請及申請資格審核與核定。 --民政局 一、實行民主憲政,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 二、推動行政革新,提昇服務品質。 三、嘉勉資深績優人員,激勵工作情緒。 四、發揮調解功能,促進社會和諧。 五、加強鄉親聯誼,促進情感交流。 六、辦理民代、村長福利互助,保障權益。 七、舉辦成年禮活動,喚起青年人自覺。 八、加強鄉村廟宇管理,保存與維護本縣寺廟建築。 九、釐清地籍資料,維護民眾權益。 十、整合社福資源,發揮服務功能。 十一、落實兒童福利,健全托兒所發展。 十二、保障婦女權益,落實人權保障。 十三、落實老人福利,均衡各鄉發展。 十四、促進社區發展,增進居民福利,輔導南竿鄉津沙、北竿鄉芹壁、莒光鄉西莒社區發展。 十五、賡續辦理國軍軍事勤務補證作業,以維申請者權益保障。 十六、落實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工作,辦理專業人員訓練、講習及宣導活動經費二十四萬元,期能充份保護被害人之權益。 十七、辦理各項社會救助及兒童、青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及綜合福利服務工作,擴展其服務層面,增進民眾福祉。 十八、弘揚敬老,促進社會敬老風氣,建立倫理觀念,推展正當社會活動。 十九、提振士氣,促進軍民團結,辦理敬軍、勞軍活動。 二十、強化社團組織、落實基層功能。 二十一、充實勞工福利、提昇勞工權益。 二十二、維護自然景觀、澈底杜絕濫葬。 二十三、實施徵兵作業,完成各項準備。 二十四、辦理「台灣光復後除戶戶籍簿冊」作業。 二十五、建置自然憑證發證作業。 二十六、加強動態統計作業。 二十七、加強戶役政資訊系統管理。
建設局、民政局九十二年度重點工作
- 2003-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