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中校友會變更為人民團體 歡迎校友及各界贊助

  • 2003-03-08
 【本報訊】國立馬祖高級中學校友會日前已變更為人民團體,依規定,捐贈給教育文化機構或團體之捐款,只要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之百分之廿者,可扣除所得稅,校友會歡迎校友及各界多支持。 馬中校友會自成立以來,因性質問題無法接受贊助與捐款,導致會務運作不易。所以日前經縣府及財政部立案,變更社團性質,現在屬於教育文化團體,歡迎校友及各界贊助。校友會表示,收到捐款會開立收據給贊助人,以便其扣除所得稅,也希望校友們多多支持。